斑竹对孟德尔也是为尊者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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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波一波 于 2008-07-14, 23:16:26:

“孟德尔对这五个显性性状的第二子代各挑了100株做试验,每一株培育10株后代进行验证”。其中有个性状重复。最后得出的数据刚好是600株。这明显就是在凑数。原因很简单:1. 孟德尔做的五对性状分别是种衣颜色、豆荚形状、豆荚颜色、花的位置和茎的高矮。判断这五种性状是显性还是隐性并不需要都要等到植株生长、成熟才能知道。如果自交的后代一旦发现隐性性状,即可马上判断其上一代是杂合体,根本不用等到10株来验证; 2. 如果实验设计每一株培育10株后代进行验证,在种植时不可能刚好种10株,因为不能保证株株成活,而会稍多种一些,到最后统计数据时不可能正好是600株。如果刚好是600株,99%的可能是舍弃了部分数据。

从理论上说,根据遗传定律,五种性状的总和中杂合体与纯合体的比例是2:1(或 fisher算的1.7:1,whatever),每种性状的这一比例也应该是这个值,至少会非常接近。孟德尔为什么会对其中一种性状(豆荚颜色)重复实验?因为他认为结果与他的设想值差得较远。但在最后统计时他仍包括了这组数据。如果看看孟德尔的原始数据会比较有趣:

杂合体 纯合体 杂/纯比值

种衣颜色 64    36    1.78
豆荚形状 71    29    2.45
豆荚颜色 60    40    1.5
花的位置 67    33    2.03
茎的高矮 72    28    2.57
豆荚颜色 65    35    1.86 (重复实验)
        
总和 399    201    1.99

孟德尔认为豆荚颜色的第一次实验得到的比值是1.5,和他预想的2差得较远,于是重复实验。但事实上,豆荚形状和茎的高矮比值也差得很远,为什么不重复这两组实验?六组数据总和的比值是1.99,如果舍弃第六组数据,得到的总和比值是2.01,都与2极为接近。这也太巧了吧?再说,理论上这六组数据的比值都应该与2非常接近,而实际上标准差高达0.4,得到他的那个结论如何让人信服?

斑竹提到的一种可能,“孟德尔或许做过几次试验,而只报告他认为是最好的结果。这些做法在今天看来也许不太规范,但并非有意造假”。以新语丝的标准,这是相当的不规范、是彻头彻尾的造假。“即使孟德尔实验结果有假,可不等于他发现的遗传定律是假的”,与这句话等价的只有一句话,“即使孟德尔发现的遗传定律是真的,不等于他的实验结果就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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