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无厘头:律师为被告作“罪重辩护”


所有跟贴·加跟贴·新语丝读书论坛

送交者: 方舟子 于 2008-07-03, 16:27:21:

律师为被告作“罪重辩护”

◇字体:[大 中 小]     本版PDF     北青网 - 北京青年报:李罡 (08/07/02 05:45)

  经适房诈骗大案开审法庭爆出冷门———

  本报记者报道 “我认为李峥的行为比诈骗罪还严重,应该属于合同诈骗或是非法集资什么的……”北京首个经济适用房诈骗大案昨天在昌平法院开审。在庭审现场,被告人的律师竟然在法庭上为被告作“罪重辩护”,令法庭一片哗然,随后被告李峥向法官申请,要求该律师“回避”。

  ■台球名人否认自己诈骗

  曾为国内台球界名人的李峥,被捕前在天通苑小区经营着北京最大的一家台球厅。据指控,2006年到2007年初,李峥以自己有门路购买到天通苑经济适用房房号,骗取王某等30余位购房者好处费200余万元。

  昨天被带上被告席的李峥,在法庭上坚决否认自己利用贩卖经济适用房房号诈骗。他称,2005年前后,他曾帮人办成过20多套经济适用房,现在能说上名字并且已经入住的就有4人。后来有人互相介绍或者自己找上门来让他帮助购买经济适用房,他都明确告诉那些人:“每个房号8万元,先交5万,事成之后再交3 万。这事能办就办,办不成就退钱。”李峥自我辩解说,他收钱时给每个托他买房的人都打了借条。他的行为只是债务纠纷,并不构成诈骗。

  ■被告律师“罪重辩护”逗乐法庭

  在法庭上,审判长和检察官都多次追问李峥200多万赃款的去向,李峥承认大部分钱都给了帮助买房的“上家儿”了,但是“上家儿”是谁,李峥拒绝交代。

  昨天检察官出示的多位被害人的证言都称,在向李峥交纳了5万到10余万元的好处费后仍然没买到房,直到2007年6月中旬,就再也联系不上李峥了。

  轮到李峥的律师为其辩护时,这位身穿黑色圆领T恤的光头律师竟然语惊四座:“李峥的行为客观上给受害人造成了损失,我认为他的行为比诈骗还严重,应该是合同诈骗或非法集资……”该律师此言一出,旁听席上的记者都笑得扶在椅背上,开庭的法官、检察官和人民陪审员也有些忍俊不住。

  ■被告人请求律师回避

  律师说完这番话后,李峥示意法官要求发言。得到审判长允许后,李峥道:“我现在申请辩护人回避。”李峥说:“我以前跟人说我不是诈骗,还有人信,通过今天辩护人的辩护,信的人也不信了。”李峥对法庭说,律师在今天法庭上的表现,都是其家里有人害他,想让他多判几年。




所有跟贴:


加跟贴

笔名: 密码: 注册笔名请按这里

标题:

内容: (BBCode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