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案侦破申请书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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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Latino2 于 2008-07-01, 13:59:26:

回答: 贵州话“隔外”是什么意思? 由 Latino2 于 2008-07-01, 13:50:39:

急案侦破申请书

申请人:李秀华,中共党员,男,现龄36岁,汉族,瓮安县人,住玉华乡雷文村泥坪村民组,系死者李树芬之父。

我女李树芬生前系瓮安三中初二年级学生,为读书方便,租房居住于瓮安城关三小彼邻刘金学私房。二00八年六月二十一日下午十八时许被同班同学王娇喊离居所地,同日二十三时十二分,王娇用本人手机向死者之哥李树勇(瓮安二中高三应届毕业生)电话告知,称李树芬已在她家同她玩,在她家睡,已确定不回家了。次日凌晨29分,王娇用同一手机通知李树勇称“你家妹在西门河大堰桥被税淹了”李树勇即呼在墙外屋晚休的熟人刘开龙作伴直奔西门河大堰桥,二人赶至北门仓库外岔道口巧遇公安巡警,警察询问得知同去出事地点,时正凌晨36分左右,现场的西门河大堰桥上站着两个不明身份的男青年,李树勇等人问该二人李树芬和王娇呢,该二人答李树芬在河里,王娇在上面……。刘开龙即跃入水中打捞未果。王娇来到现场,与先站立现场的两个男青年都说刘淑芬跳水前一道在家里面喝米酒,在出事地点喝啤酒,吃烧烤,李树芬说其父母隔外她,她想不开了,要先走一步,接着就跳下水去了。经李树芬的施救人员刘开龙、杨锡友、杨道忠等要求,出现场的两个民警才将嫌疑人王娇、陈光全、刘言超三人带走。

六月二十二日凌晨3:44分,经死者的亲人,生前邻居设法打捞上岸,报告110,又报雍阳派出所。上班后,警察答复已转公安局刑侦科。同日二十时,公安局法医到场用手电做照明对死者的上部身体作了粗略的检验,口头先知我等,结论为,李树芬溺水死亡。因申请人及死者的其他亲人都陷于沉痛的悲哀中,一未考虑到死者溺水前的关键性疑点,故没有提出剖腹及下部身体尸检。

申请人和死者的其他家属都是守法公民,不可能对死者的死因嫌疑人王娇、陈光全、刘言超采用人呢和强制措施,唯国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才有法律赋予对犯罪嫌疑人侦查,补充侦查的权力,但承办本案的公安人员已明确答复王娇等3人XXXX具犯罪嫌疑而解除侦查,现申请人对公安机关的明确要XXXX

一、对王娇、陈光全、刘言超再度行以隔离询问审XXX
二、对李树芬的尸体进行全面细致的检验;
三、对知情人员深入调查,广辟破案线索。

谨致 贵局!


申请人:李秀华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急报:瓮安县人民政府,瓮安县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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