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敏(a.k.a. "巴黎妞")--其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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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虎子 于 2008-06-17, 17:29:47:

因为几乎整夜没睡,回程的路上极度疲倦。我们两人在途中换了三四次手。傍晚时,
在一家路边的Waffle House里,她主动提起了妻。

我一直觉得很抱歉她说。你太太真的很大度,换了是我你可能早就没命了。说完了
像个东方女孩子一样捂着嘴呵呵地笑了起来。昨晚到现在,第一次见她又有了笑容。


回去后我要先看看找不找得到她我说。希望她现在气已经消了。

你和她一起来看我吧她忽然说。我没听懂。

走了以后我们不太可能再回南方来的我说。

不是,我是说你们一起到巴黎来她说。也算度蜜月吧。你不是说你们结婚以后还从
来没有度过蜜月吗?只要选个我人在巴黎的时候,你们来了就可以住在我家里,我可
以当你们的导游啊。

去巴黎?我还真没想过我说。我想了想,忽然意会到这也不是什么做不到的事。机票
和签证是最容易解决的。只要妻肯点头,我们又请得出假,这不就齐活了吗?接下来
的就是去make it happen而已。

剩下来的一两百英里路,我们几乎都在讨论这件事。

到她宿舍门口时已经晚上快八点,我们两人都已经疲累不堪。送她进了们,我便开
车回到家中。一进门,就看到电话答录机上的灯在闪。一则则留言听过去,忽然听
到妻的声音。留言很短,只说要我自己去看妹儿,她要说的话都已经写在信里。

我上网一看,果然有她一封长信。我一行行地往下读,越读心情越沉重。原来妻已
经联系好了律师,准备马上要提出离婚,她要我这几天留意信箱。

我看看日期,信是昨夜发出的。

我马上也回了封长信。刚发出,觉得还不行,拿起电话又拨了她的手机号码,依然
不接。该死的caller ID!

思前想后,觉得只有一个办法还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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