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用“倍”古己有之
○曹丽华
在现代汉语中“倍”字的常用含义都与增加有关,但我发现,古代的史书中有“减少”用“倍”的例子。
《后汉书·樊宏传》:“(樊)准课督农桑,广施方略,期年间,谷粟丰贱数十倍。”这是说巨鹿太守樊准尽力发展农业,一年之间,谷粟丰收,价钱便宜了数十倍。这个“贱数十倍”大概是最早的将“倍”用于减少的说法。
《晋书·卢循传》:“后称力少不能得致,即于郡贱卖之,价减数倍,居人贪贱,卖衣物而市之。”此例是“倍”直接与“减”搭配使用。
《旧唐书·北狄传·渤海靺鞨》:“今日渤海之众,数倍少于高丽,乃欲违背唐家,事必不可。”“数倍少于高丽”就是“比高丽少了数倍”。
可见,减少时用“倍”古已有之,现代汉语大可不必犹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