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中国人民大学公然侵吞教工合法财产的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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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sjcsyy 于 2008-05-31, 20:54:00:

揭露中国人民大学公然侵吞教工合法财产的丑闻

近年来,中国人民大学可谓风波迭起,丑闻不断,法学院集体出走,商学院分配不公内斗,国关学院院长与系主任公开对骂,经济学院院长涉嫌抄袭,多名博士教授自杀。今天本人再揭露一起校领导

欺压教职员工,侵吞教工财产的丑闻。

位于海淀区世纪城居民区的时雨园,是目前人民大学教职员工聚居的小区。2004年,北京市政府考虑人民大学校园面积有限,免除了金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时雨园小区的土地出让金,让人民大学组织

教工团购。免除地价后,当时时雨园住房的均价是4800元每平米,比同期相邻小区低700元左右。但时雨园楼层密集,容积率比相邻小区高得多,实际上价格上并没有多少优惠。因此,在人民大学组织

第一轮团购时,教工们特别是一些原来在校内购买了住房的教工并不踊跃——因为学校规定,如果要购买时雨园住房,必须退还校内住房。一些年轻教工则担心房屋是否具有完全产权,以后如果调离

人大是否会受影响。人民大学一方面不断进行动员工作,并由资产处处长林建荣公开声明并下发文件,住房有完全产权,购房与学校无关,是教工与开发商的交易,学校只是组织协助,不会影响调动

;另一方面把原来位于人大校内的人大附属幼儿园、附属小学搬迁到时雨园附近。由于相信了学校领导的承诺,也为了孩子上学方便,多数教职员工最后在2004年、2005年分别各自与开发商签订了商

品房购房合同,购买了时雨园住房。合同中没有一处提及人民大学,合同中开发商还承诺将为购房教工办理房产证。除少量余房外,时雨园住房基本都出售给了人大教工。

购房后,由于人民大学改革滞后,制度僵化,学阀横行,干部跋扈,加上待遇低下,一些已经购房的教工出于种种原因调离人民大学,著名的法学院5教授集体跳槽北师大的事件就发生在那个时期。

2005年以后,北京房价开始大幅上涨,教工们欣喜地发现,世纪城住房已经大幅升值了,如果按市场价格算,每平方米已经超过1万元。然而,恼人的事也越来越多。

首先是由于开发商偷工减料加上时雨园容积率极高,造成小区车位严重不足。人民大学还通过与开发商的内部关系,强行截留了一部分所谓“工作车位”、“预留引进人才车位”,拒绝对教工们出售

,事实上成为行政干部的免费专用车位,一些车位还长期闲置,而很多教工只能把车停在马路上,引得教工们怨声载道。

更让人不安的是房产证的问题。教工们收房后就要开发商提供相关文件,办理房产证。但开发商说,由于免土地出让金涉及一些手续问题,暂时无法办理。学校领导也是统一口径,让教工们放心加耐

心,并一再保证房产证一定能办好。善良的教工们也就相信了。

世纪城区的物业费高达每月2.48元每平方米,在北京属于较高水准。很多教工认为这么高的物业费既不合理也无必要,于是希望组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谈判,但却遭到学校方面的阻碍。直到现在

,在大多数居民已经搬入小区两年以后,时雨园业主委员会仍然不能成立。

随着北京房价继续上涨,人民大学校领导越来越认识到,时雨园住房可以作为控制压迫教工们的法宝。于是,2006年4月,在几乎所有教工都已经完成购房手续、搬入新房后,未经全校教工公开讨论,

由少数校领导私下制定了所谓的“《中国人民大学关于采取置换方式拓展办学空间、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实施细则》补充规定”(http://assets.ruc.edu.cn/102686/102693/102717/20084.html),声

称由于学校为时雨园住房支付了地价款,单方面规定教工如果购房后没有在人大工作九年以上就调离的,要为所购住房向学校补交500元每平方米的地价款。由于时雨园住房实际上是免地价的,所谓“

学校支付了地价款”云云完全是彻头彻尾的谎言,出台这个规定不过是妨碍人才流动,借机敲诈勒索而已。同时,这些领导们也不忘为了有朝一日如果自己要调离而留下后门,又加入“因工作需要调

离不需补交”的条款。事实上,所有处级以上干部调离完全不受妨碍,这条规定成了对付一线教职员工的专用武器。

这条规定出台不久,校领导就发现,由于房价已经上万,区区500元并不能阻止要走的教工离开的决心。于是,校领导又心急火燎的炮制了新的2006年校办86号文件,直接规定“购房后5年内离开的要

原价退房给学校、5年至9年内离开的要补‘差价’,9年后才可自由离开”。这一规定明显违反物权法,侵害教工权利,几个校领导有什么资格决定教工的私人财产应当如何处置?如果校领导有权制定

这种规定,何不干脆规定所有人大教工的财产都是人大的?何不规定所有教工是人大的奴隶?购房时说可以自由离开,现在房价上涨了,就单方面规定要服务5年9年,以后房价要是继续涨,是不是又

可以单方面规定要服务10年20年?房价上涨了来个“补充规定”,如果房价下跌了,教工要原价退房,学校会收吗?

由于知道这个规定太苛刻,怕激起公愤,相关文件甚至没有敢向校内各部门传达,也没有按常规在网上公布。只是在教工办理调动手续时才拿出这个文件,逼迫教工照此办理,否则非法扣押档案和社

保关系。一些急于离开的教工被迫接受了这一无理要求,另一些教工则放弃了档案和社保关系。学校也知道,单方面私下制定的文件并无法律效力,于是从07年起在那些3年聘期期满的教工续签合同时

,在合同中加入“接受2006年校办86号文件”的条款,且不出示这一文件。很多合同到期的教工由于缺乏准备,措手不及,虽然满腹疑虑(因为不知道文件内容,要求查看也被拒绝),也只能签下这

一不平等条约。

然而,仍然有大量合同未到期的教工并未签署这一城下之盟,且校领导也知道,即使教工签了,这种胁迫式的欺诈行为在法律上也未必占得住脚。如果教工们拿到了房产证,就可以转让、抵押,学校

就丧失了控制教工的手段。因此,校领导下定决心,一定要阻止教工们拿到房产证。由于开发商与人民大学存在诸多内幕交易(人大附小迁至世纪城区,推动世纪城房价大涨,开发商获利极多。为了

投桃报李,开发商老板黄如论为人民大学提供了大量资助,人民大学的一个新建大会堂就取名为“如论讲堂”),于是开发商配合人民大学校领导,一再以各种借口推脱,不予提供办理房产证所需材

料。在校内,校领导也一再欺骗教工,声称存在一些手续问题。然而,通过一些教工的探访和追问,开发商被迫承认,一切材料都已齐备,是人民大学校领导要求开发商不予提供的,并出示了人民大

学校领导下发的红头文件。一些教工气愤不过,准备起诉开发商。但学校得到消息后,通过各种手段,软硬兼施,迫使教工撤诉。人民大学校领导正在加紧活动,意图把时雨园小区由完全产权的商品

房改为产权不完全的集资建房性质住房,彻底取消教工办理房产证的权力。以后任何教工调离,都要由回购住房,以此作为压迫钳制教工的手段。全校员工以自己多年辛苦工作的积蓄,买到的却是一

个不能转让和抵押、难以继承的产权不明的“小产权房”!很多知道内情的教工都后悔不已,都觉得当初不如自己另外购房。

事实上,人民大学发生这种丑闻是毫不奇怪的。现任校长纪宝成本人是行政干部出身,任校长以来,大力提拔行政干部,打压被他认为是桀骜不驯的一线教职员工。只知道把国家对人民大学的投入用

于建高楼以为政绩,却对延揽大师、培养人才格外吝啬。近年来,看到北大清华等高校纷纷大举招揽海外人才,人民大学也邯郸学步,招聘了一些海外人才。但是,很多回国人才来到人大后才发现并

不被重用,招聘时的各种待遇、科研条件许诺也大多变卦,拒绝落实。

堂堂人民大学,出尔反尔;号称全国法学第一的大学,知法犯法暗箱操作,非法侵吞教工合法财产;校长纪宝成身为人大代表,没有丝毫法律观念,独断专行,不懂珍惜人才而惟利是图,只知道建大

楼不知请大师。难怪在他任校长期间,人大虽然高楼迭起,教学科研却江河日下,各学院内斗猖獗,年轻教工备受压抑,学风荡然无存。人民大学不但被清华北大越抛越远,甚至被很多新兴大学超过

,校领导却空口奢谈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可叹当年为抗日、为新中国输送了大量人才陕北公学,如今已经沦落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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