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还要接着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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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语丝读书论坛
送交者: trus 于 2008-05-02, 12:11:01:
没有方舟子直面的勇气和冲锋陷阵的精神,也算俺通过方舟子间接做点有意义的事情吧。
【败诉方当然须承担相应的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但是,一般来说,名誉权
案件的胜诉方无法要求败诉方承担胜诉方的取证费用、律师代理费用等因诉合理
开支。但多亏有众多网友的捐助,有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科技打假资金
募集小组的帮助,方舟子才无应诉花费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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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昏,这个捐钱的主意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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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女
(200 bytes)
2008-05-02, 14:14:20
(223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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