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国籍最好不要,长期居留本老中有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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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老中一号 于 2006-1-12, 14:24:59:

回答: 科技部:中国拟实行“双重国籍”吸引海外专才 (ZT) 由 Latino2 于 2006-1-12, 14:18:24:

本老中可不想自己在米国的行为受到中土国的法律约束,也不想在海外履行中土国公民的责任,更加不需要劳烦中土国外交部门为本老中出头,要中土国国籍无用。

只需要本老中去中土国捞钱的时候能够拿长期居留就够了,捞完了出来两清,不要任何责任,也不要任何纠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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