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乱劈材 于 2005-11-30, 17:28:14:
回答: 在人渣网站。 由 无知 于 2005-11-30, 17:07:28:
拖得越久就越对贺绍强不利。从他的角度来看当然是女儿回归最符合他的利益,但是现在女儿在别人家里养大了,从女儿的角度来看,生父生母才是陌生人。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恐怕要占上风,不管当初造成现在这样局面的当事人是对还是错。为了女儿的幸福,贺绍强应该放弃监护权官司,如果仍然还想补偿自己的损失,贺绍强应该找出相关责任人进行索赔。
冇字怎么从微软拼音中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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