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谈建筑抗震设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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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coubert 于 2005-11-28, 14:01:44:

规范是有的,并且设计时执行起来是严格的。比如在上海,如果是砖混结构,那么建筑高不能超过21米(7层)。砖混结构层层要加圈梁,如果房间尺寸超过多少,楼板厚度不能少于多少。禁止用预制楼板,必须现浇楼板等等。具体到其他结构类型,比如框架,剪力墙结构,都有具体的设计规定,比如短墙支尺寸。具体对于建筑,结构,设备都有具体规定。对于一些复杂,重要结构,要求就更多了,比如要用不同设计软件验算校核,形体要规则等等。
很多人都把建筑方案好坏,事故责任等归于设计者,这是不客观的。比如,北京车站很难看,并不一定是因为建筑设计者没水平,更有可能是领导的口味限制。这种例子很多。设计者仅仅是技术工作,并且很多环节都要签字存档的。对于结构设计,设计者自然是能保守就保守,但如果满足规范要求,而开发商希望省钱,也可选用满足规范,但比较省钱的设计方案。
提高建筑设计等价会增加很多造价。在中国,抗震设计是要满足的。但人为提高一些建筑的抗震等价也是不允许的,除非是比较重要的建筑,比如银行金库等。当然,如果愿意自己出钱提高等级也是可以的。
现在如果设计者按规范设计,如果地震来了,房子塌了,房主无法索赔。不过,现在在朝这个趋势发展。将来是设计者告诉雇主有什么样的等级,清楚地会有什么预期后果,这样将来可以谈到索赔。质量责任是另外一回事了。有监理,有质量检查站。设计人者会清楚地写出要求,但无法天天在现场监督施工。
日本是地震多发国家,他们公民有比较好的防灾意识,结构形式也比较适于抗震。让中国人都住在他们那种房子里是不现实的。不过,对公民多进行一些抗震常识普及是有很多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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