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田牛 于 2005-11-18, 18:29:41:
回答: 替田牛宣扬上海小菜。 由 笑笑 于 2005-11-18, 18:03:05:
酱油呛田牛 - 无知
干炸田牛排 - Latino2
清汤田牛尾 - 无知
这事情还没完,我对以上作者的基本要求是:
第一,在《xxxx》和《光明日报》刊登书面道歉启事,就上述蒙混不了解上海菜肴标准的顾客,哄抬物价的事实向笔者公开赔礼道歉。该道歉信应事先征得笔者同意。
第二,鉴于以上作者的上述滥竽充数事实已严重侵犯了笔者的知识产权,为此要求赔偿一至一万元人民币,美元也可。
请在两周之内(2005年12月2日之前),给予书面答复。请勿打电话给我。
笔者保留在网站、报纸公开披露上述事实以及向阁下工作单位反映上述事实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