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木清华BBS上北大女生被州长强奸的帖子,我和北京市公安局的电话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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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huhoo 于 2007-07-18, 16:26:05:

7月18日18:45,我正在和朋友一起吃晚饭,接到一位自称是北京市公安局文保处王XX的电话(13911XXX894),说水木清华BBS上出现了一条消息应该马上删掉,但是打不通清华大学保卫处的电话;知道我是清华校园网的安全管理人员,以前开会时记过我的电话,问我是不是负责水木清华BBS的管理,希望尽快删掉那个帖子。

我没有电话录音,根据记忆整理一下电话记录:

段:那条消息怎么啦?
王:News版上转载的,一封关于北大女生被强奸的检举信。
段:这应该是一起刑事案件吧,你们立案侦查了吗?检举的情况是不是属实?
王:那你别管,先把它删了。
段:你有什么依据让我把它删了?你告诉我这条消息违反了哪条法律?
王:我是接到上级的通知。
段:你的上级也不是我的上级,何况你究竟是谁我都怀疑,凭什么你让我删掉我就删掉?
王:我是北京市公安局文保处王XX,你们学校保卫处长是XXX,这不会是假吧?
段:我不认识XXX。
王:XXX是新换的,杨X你总认识吧?
段:你让杨X给我打个电话吧。
王:我就是因为打不通杨X的电话,不得已才给你打电话。
段:那你也不该直接给我打电话。

(清华和北京市局以前的惯例,这种事情应该通过校方(即保卫处),不应该直接找我们技术人员。至此,对方相信了我是BBS的管理人员,否则不会了解这规矩)。

王:删掉这条消息对你个人、对学校都有好处….
段:不要说什么好处、不好处的,这条信息究竟是真是假?究竟立案了没有?

王:立案的事情不归我管,何况立案也不能这么快就查清楚。
段:那我也不管,你们把调查结果告诉我,如果的确是谣言,再删也不迟。

王:即便是事实,这种消息传开也不好。

段:即便是谣言,学生在网上传播一下也不违法。作为一个公民,即没有责任、也没有能力去查实消息的真实性。如果这真是谣言,你们不去查实真相,不及时辟谣,这才是真正的违法。

王:这种消息有碍社会稳定,社会稳定对我们都有好处,你可以拿到更多的科研经费…

段:怎么危害社会稳定了?不就是一个刑事案件么?又没有反党、反社会主义?再说了,我做研究不是为了科研经费,我做研究是我的兴趣和我作为知识分子的良心……

王:政治和良心是两码事儿….

段:怎么两码事儿?你们搞政治就不要良心了?

王:话不能这么说,你能说我们公、检、法都没有良心?

段:黑*砖*窑的事儿,温*总*理*是从天涯社区上看到的,你们公、检、法哪个部门上报过?

王:黑*砖*窑这事儿,你们都知道啊? 这不一样…

段:万一这后面有比黑*砖*窑更大的黑幕呢?你让我删掉,是不是说这个帖子是有害信息?现在法律上都讲“无罪推定”,你凭什么认为这个帖子就有碍社会稳定了?黑*砖*窑那么大的事抱出来,社会不也没乱么?

王:这个帖子已经在社会网站上流传很广了,真有事也不在于这儿转发的帖子。社会上的网站我们管不了,你们学校的还是可以管得住的。

段:既然社会上已经流传很广了,删不删这儿转发的帖子有什么要紧呢?


王:(沉不住气了,提高了嗓门)你是不是鼓励发这个帖子呢?,你作为清华的信息安全管理人员,怎么能这么不负责呢?

段:我什么时候鼓励发这个帖子了?!你作为公安人员,说话要讲证据!我正是要对社会负责任,才这么跟你说话!我不像你,你只对会你的领导负责任。我作为一个公民,我还有权力监督你们的执法,你们不去立案调查,删个帖子管个屁用!

王:你是公民,但是别忘了你作为清华大学的教师……

段:清华大学的教师怎么啦?不是公民啦?怎么,你想告到我们校长那儿,把我开除了?!


(这时我听到了孩子的哭声,对方好像还在照顾孩子)

王:我知道给你打这个电话很冒昧,我也是工作。

段:我知道你是在工作,你要是个人身份,我跟你个人素不相识、无怨无仇的干嘛跟你吵架?!
(我也心软了)我只是网络安全的研究人员,BBS的系统安全跟我还沾点儿边儿,内容的事儿本来也不归我管。

王(大怒):你怎么不早跟我说!你这是什么态度?!(^_^,我真想看到对方此刻的表情)


段:我什么态度?!是你打电话找的我,你别忘了!我一开始就跟你说,你根本就不该给我打电话!你既然打了,我作为公民个人,我有知情权,我就是要想多了解一些事实真相,我有什么错?!我以后还会问你立案侦查的结果呢!

王:(态度软下来)我刚才说了,我打这个电话很冒昧。如果你不管,能不能把BBS管理员的电话告诉我。

段:(我也不想继续僵持了)如果你以个人的名义,找我帮忙,说你是为了保住个人的饭碗,这个帖子不删你的饭碗就丢了,我是可以考虑帮你的。删一个帖子和保住你的饭碗、你家庭的幸福相比,算不上什么。
(我想到了刚才孩子的哭声,肯定是下班回家后接到领导的通知才给我打电话的)

王:那好吧,你把管理员的电话告诉我。我也不一定给他打,我还是尽量跟你们保卫处联系(估计在我这里他已经吃够了苦头)。你说,我记下来。

段:别忘了,你是以个人名义找我帮忙;我们管理员的电话能不能给你,我还得征求一下他本人的意见。过一会儿我给你发个短信。

王:那好吧,就当我今天没给你打电话(估计他已经根本不抱什么希望了)。

电话打了36分44秒,我的手机都发热了。

过了一会,我给王XX发了一条短信:“我问了技术人员,他不愿意把个人电话告诉你。清华校办电话:6278XXXX”(反正也是公开的,估计早就下班没人了)。

王XX的回复很简洁:谢谢


晚上11:30回来上网,看到了水木BBS上的那个帖子,真是触目惊心。有手写的检举信,还有录音证据,我不太相信这是假的。。。。问了我们BBS管理员,以往公安局通知让删的帖子,都是真的,他们才不关心谣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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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新浪管理员,劝你们不要删我的这个帖子!否则我会在各个论坛上广泛散发,也包括你们为虎作伥的行为!

我这里的记录的内容是基于事实的;清华BBS上的帖子的真假,我没有责任验证,传播这一消息并不违法。

我想知道,公安部门究竟立案侦查了没有;如果确属谣言,政府应该及时出来辟谣,如果不及时辟谣,反倒是政府违法了。。。

不知道相关的帖子会不会被校方删除了:

re[号外]北大女生自称被州长(地级市)、州委副书记、全国人大代表强奸
http://bbs.tsinghua.edu.cn/bbscon.php?board=News&id=40056

录音证据:
http://bbs.tsinghua.edu.cn/bbscon.php?board=News&id=4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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