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刑法第1条
"本法律适用于所有在日本国内犯罪的人。"
日本人,外国人,无国籍的人都适用。
虽然被判了死刑,最后执行还需要日本法务大臣的签名。有的法务大臣在任期间一个也不签,所以有的死刑犯几十年之后还活着。
中国可能也是"属地主义",以下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条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第十一条 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