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方萌的《美国人怎么寻找失踪的孩子》介绍得不错,可是里面没有统计数字,“美国司法部每年接到近80万宗儿童失踪或绑架报案。...但其中70多万是由于家长和孩子沟通不畅,或是孩子离家出走造成的,99%的失踪儿童最后都能活着见到父母。在美国,每年只有几千件失踪案属于非亲属绑架性质(Non-family Abduction),真正危及儿童人身安全的案件只有一百件左右。”所有的数字都是概词。其实从FBI的
http://国家犯罪信息中心网站可以查到很详尽的数字。
2006年,836,131宗失踪案,其中692,469宗是21岁以下的,属于诱拐或绑架的只有6,170宗。而且,2006年结案了851,940宗失踪案,也就是说结案的案子比报告的案子还多:把以前的陈案也解决掉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