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是玩忽职守罪成立的必备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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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4U4luC2 于 2007-06-22, 08:52:53:

回答: 对暂时看不出后果的不依法依纪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不要严肃查处? 由 田牛 于 2007-06-22, 08:29:40:

因而是否造成了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是区分本玩忽职守罪与一般玩忽职守行为的界限。如果玩忽职守行为没有造成损失,或者虽然造成了损失,但损失尚未达到重大程度的,那就属于一般玩忽职守行为,不能以本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只能依照有关政策法律的规定,给予行为人党纪政纪处理。

于省长这么说是有一定法律依据的
http://www.chinalawedu.com/news/21605/9800/99/2006/7/zh91361145511176002297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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