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海兵认为,"处罚学术造假和诈骗也应该跟刑法关联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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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猩猩人类 于 2007-03-26, 00:08:10:

回答: 不是 由 逐草天涯 于 2007-03-25, 22:54:41:

刑法第266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但顾海兵认为,这个处理办法的细节还不够细,操作上也不够具体,尤其是如何进行法律追究应该更突出。“诈骗了1000万元该如何处罚,诈骗了100万元又该如何处罚,刑法都有很详细的规定。处罚学术造假和诈骗也应该跟刑法关联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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