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同和医院的内部文件让人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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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rustybullet 于 2007-12-21, 08: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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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和医院的内部文件让人不寒而栗2007年12月06日 14:23:07     来源: 浙江在线      [发表评论]      [进入论坛]


  在12月5日的一次死者家属状告宁波市海曙区同和医院的庭审中,原告杨达家属出示了几份该医院的内部文件,让在场的人大吃一惊:医生对每个病人用药量必须“达标”,同时必须保证患者“回头”再看病,每个科室每月必须完成创收指标等一一作了明确规定。从一份2004年10月1日-12日的科室经营业绩分析表上看到,在复诊次上,余茂杰、居海宇两名医师分别为1.24和1.08次,两人都未达标,院长在这份表格后面,提出要求“请两位主任继续努力。”(12月6日《现代金报》《今日早报》)

  医生开高价药拿“回扣”,这一潜规则早已成明规则了,为了整治这一顽症,早在2004年,卫生部就出台文件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和科室不准实行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检查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提成办法;医疗机构的一切财务收支应有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内部科室取消与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直接挂钩的经济承包办法,不准设立小金库。同和医院居然用内部文件明文规定医生想多拿奖金必须多用药,而且明确列出了医院对医生用药的“特殊要求”,如非医保病人必须使用医院直销药品,杜绝使用同类药品的医保甲类药;对医保病人,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使用直销药品中的乙类药;药房、收费处在接到自费处方时,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要联系医生更改处方。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尤其令人恐惧的是,该医院还将病人复诊率作为科室(个人)经营业绩,制定分析表进行考核,这就完完全全突破了医德的底线。治病救人是医生的天职,有此规定,等于让医生放弃自己的职责,将患者作为摇钱树,明明可以一次医治好的偏要分N次,非得让患者经受更多的痛苦和掏更多的钱才放过。这与资本经营的不二法则即追求利润最大化毫无区别。医院一旦将病人当作车间里的产品来经营,必须穷尽其所有的资源,将榨取最后一点剩余价值作为最大目标,那还有什么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可言。

  套用鲁迅先生的名言,“革命不是叫人死的,而是叫人活的”,治病不是叫人加重痛苦,而是让人痊愈的。治病的出发点不是为解除病人的痛苦,相反,而是用人为的手段,巧用妙计,想方设法让病人多跑几趟医院,多花些钱财,这岂非有谋财害命之嫌。原来如此,医生医生,却原来不是“医活”而是“医钱”,想起来,真让人不寒而栗。难怪连宁波市卫生局政策法规处负责人都震惊不已,说,“将医生收入与病人复诊率挂钩,这简直闻所未闻。就是要医生想方设法留住病人嘛?”

  宁波同和医院创建于建国初期,是家老牌医院,曾因中医妇科和中医肿瘤科而享誉甬城。其先后获得过浙江省放心消费单位、全国明明白白治病百姓满意医院、中医治疗疑难病名医名院等荣誉称号,也是宁波市唯一一家通过ISO9000—2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医院。2002年成功改制为宁波市第一家股份制综合医院,同时成为宁波市首家民营医保定点医院。想不到在这一系列光环下面竟然藏着这样的内幕。上述文件虽然出台于其改制后的04年,但民营医院同样要遵守卫生部制定的法规,同样要坚守基本的医德,否则不仅此前获得的荣誉不保,而且会危及自身的生存。

  同和医院要对得起“全国明明白白治病百姓满意医院”这一含金量极高的荣誉称号,千万不能稀里糊涂治病,让患者多掏冤枉钱不说,要是滥用抗菌药物,如余医生那样给患感冒的杨达开左氧沙星注射液和克林霉素注射液,出了人命,那就得吃不了兜着走,打一场人命官司。行文至此,笔者只想表达一个愿望,希望同和医院无愧于上述荣誉,尽快废止上述文件,明明白白治病,干干净净行医。这也是广大患者对所有医院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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