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号开始,各位绿卡人士都是爱滋病嫌凝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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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过客1234 于 2007-12-04, 20:13:58:

“12月1日,我国《口岸艾滋病防治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规定,在境外居住1年以上的中国公民,入境时应当到检验检疫机构设立的口岸艾滋病监测点进行健康检查或者领取艾滋病检测申请单,1个月内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的医院进行健康体检。”

部份华人与进口动物应当进行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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