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水平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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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语丝读书论坛
送交者: apple 于 2007-12-03, 19:05:31:
几句话说得都很中肯。其实这个案子本来很简单,不需要高水平,只需要中肯,有common sense就足够给出公正判决了。比如下面所说的“学术打假...不应动辄因言得咎”,“质疑与否定为评论自由的题中之义”,等。当然在判决中能做到中肯在目前已实属不易。
“市高级法院认为,学术打假事关公众利益,应当允许存有不同的观点,不应动辄因言得咎。”
“方舟子虽在发表评论时使用了“夸大”、“自吹自擂”等带有贬义的词汇,但质疑与否定为评论自由的题中之义,尚未超出观点争鸣的范畴,不构成对肖传国名誉权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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