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对长期失去联系超过5年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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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哈哈哈 于 2007-11-19, 11:39:12:

这里或许有人关心。有认识的朋友名列其中。档案这东西还有何用?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通知》(京人发[2007]51号)文件和存档协议,北京市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对长期失去联系超过5年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公示,本公示将同时在北京人才网(www.bjrc.com)、《北京人才市场报》发布,30天公示期满生效后,即解除原档案托管关系。(后附公示名单)

http://www.bjrc.com/dangan_an_new/gongs_071114.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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