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话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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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yell 于 2007-04-12, 21:30:22:

回答: 你先将我最初的原话找到,再发表看法好不好?! 由 LA_bear 于 2007-04-12, 21:25:08:

”关于黄姓学生,我能理解她现在处境维艰,虽然她有过错,但她毕竟已经为自己的过错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失去工作和声誉,同时博士学位很可能丧失) 。对于她本人,我们还应该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不能将她一棍子打死。有网友建议让她重新攻读博士学位,我觉得这不失为一个较为妥善的办法,我想,黄一定会从这件事情中吸取教训重新振作起来的。“

没看出来其实你“是建议黄重新报考另外的大学博士课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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