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文学出版社:自大还是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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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BerkeleyWolf 于 2007-04-12, 02:25:01:

看了人民文学出版社《关于王汉民《道教神仙戏曲研究》的一点说明》,老狼不禁要怒了。按照说明所言,《道》一书是一本学术著作。作为学术著作,文献引用的精确和恰当是首当其冲的学术要件。《道》一书“多数释条标明了引文出处、书名、出版者、版别、页码,但有些注释没有标明页码,且个别页码与原出处不对应”。既然多数都是完备的,为何不向作者提出要求,去补齐那些“有些”和“个别”的?复查文献引用的准确性,我想这个要求是多数严肃的作者所乐于去做,而且比那些所谓的编辑更有能力去做的,何需尔等越厨代庖,又何需尔等在此嗟叹“手头的资料有限,不能一一核查”呢?

不知道编辑在为了“对释文体例进行了统一”的“形而上”进行阉割的时候,是否征求了作者的意见。如果征求了,此说明大可不必,文责自负。如果没有征求,其自大和无知可见一斑。一个没有页码处处的引用,若原出处是在如《马恩列斯全集》之中,当比之如沧海一粟,读者如何寻找得到?标明页码,是严肃研究著作的基本要件,你堂堂人民文学出版社,如何无知到如此程度?虽然责任编辑也在书上列上大名,但究到底,这究竟是谁的著作?

中国出版社的怪现状,往往是编辑操刀,把作者的文章肢解的支离破碎。说到底,是没有明确责任编辑的责任究竟何在。编辑们的这种种“好意”,在老狼看来,还是免了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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