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逻辑不是逻辑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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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sam 于 2007-09-24, 09:44:08:

回答: 逻辑关于形式的规则 由 立鑫 于 2007-09-24, 04:11:16:

事实上,即使是三段论这么简单的规则,仔细分析也要有事实做基础,否则就容易漏洞百出。

罗素曾经举例
前提:
-金山是山
-金山是金子做的
结论:
有些山是金子做的

这个结论从形式逻辑上没有毛病,但与事实不符,所以人们用和事实不符这个问题来反过来检验逻辑,才得出更正确的逻辑规则。

著名的罗素悖论是对形式逻辑完备性的更深刻的考察。

符号逻辑学的诞生是近代的事,在亚里斯多德研究形式逻辑时,他对三段论的描述并不是符号的。

“白马非马”实际上恰恰是形式逻辑的初步----概念的严格性,与“白马非马”同样有意义的名家的另外一些论点没有得到传播:鸡三足(谓鸡足一,数足二;二而一,故三),郢有天下等等。这些都是名家对逻辑学的初步探讨,可惜力量太小,后期名家又流于荒诞,没能传下去。

严复最早把逻辑学译为名学,就是根据名家来的,有很大的道理,说明严复有很高的哲学和思想修养。可是名学毕竟不能表达逻辑学的深刻内涵,最终外来的逻辑一词成为通用也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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