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新闻是怎样被制造的?第一手资料揭露南京一个假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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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磁人 于 2007-09-15, 14:51:56:

文章提交者:dingknight


邻居火海中救出"武疯子"

现代快报9月8日讯B4版 记者:钟晓敏

81岁的老人做梦也没想到,儿子会一把火烧了她的房子,她更没想到灾难发生后,周围邻居都向她伸出了援助之手.
上周五晚上8点,家住堂子街86号的陈女士,突然闻到一股焦糊气味.她仔细检查一番,惊呆了.102室邻居家火光四射,浓烟滚滚."不好了,失火了."她赶紧叫丈夫灭火,自己又赶紧去喊房主李秀英.
房主自己为什么不呆在自家,睡到了别人家呢?原来,她有迫不得已的苦衷.李秀英今年已经81岁了,拿有一份退休金,本该好好享福了,不幸的是,她的儿子x某20年前就患上了精神病.这些年来,她一直承担着监护责任.
以前,儿子发病时,最多就是骂人,但自从今年春天开始,他突然爱"动武"了,动辄就打老母亲耳光,有时会连打几十下,他甚至会揪着老母亲的耳朵楼上楼下跑.老母亲无还手之力,只好处处躲着他,晚上也躲到楼上邻居家睡觉.
"这怎么办啊?房子就这么烧了?"被叫下楼的老母亲被眼前的一幕吓呆了,老人家当场就瘫倒在家门口.
热心的邻居赶紧把她扶了起来,另一拨邻居早已冲进屋内,把身馅熊熊大火之中的疯儿子给救了出来,并送进医院抢救.这几天,热心的邻居天天上门,帮老太太收拾被烧的屋子.一位电工师傅还上门给老太太的屋子重新布置电线,让屋子通上了电.昨天,陶李王巷社区红十字工作站又送上了400元慰问金.李秀英老人感动得掩面而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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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观众,你们看了这篇报道是什么感想呢?是不是觉得我们社会主义大家庭真是温暖,人与人之间真情无价呢?
让我来告诉你事实吧,因为凑巧的是,我正好住在这位老太太的楼上.下面所说字字属实,愿与钟记者、《现代快报》乃至南京市委宣传部对簿公堂.虽然我对法律不抱任何信心.
报上说的"武疯子"是李老太的二儿子,长期酗酒,可以连喝一日一夜,非两斤以上不欢.南京市脑科医院的诊断是酒精中毒和脑萎缩.失火的原因并非是人为纵火,而是肇事者酒醉后烟头点燃床铺引起的.烧着的房子也不是李老太的,产权人正是肇事者自己.
报纸上言之凿凿说李老太睡在"别人家"、"邻居家",这邻居是谁啊?其实就是李老太的大儿子.母亲睡在自己的儿子家,非要把功劳记在不知所谓的"邻居"身上,这个谎撒得也太拙劣了吧?至于说老太太被儿子打耳光,甚至是"几十下",还被"揪着耳朵楼上楼下跑",请问钟记者你这是亲眼所见还是在信口雌黄?如果是真的,难道李老太的大儿子会不制止任由母亲被欺负?
说邻居"伸出援助之手",这个记者真是昧着良心说话了.事发时,围观者众矣,可全部袖手.冲进火海救人的不是别人,正是老太的大儿子和媳妇,也就是肇事者的亲大哥大嫂.邻居陈女士报讯是实,可她老公并没救火,只是跑到远处打了个119罢了.
说"热心的邻居天天上门,帮老太太收拾被烧的屋子",更是扯淡.收拾屋子的是老太的儿子媳妇和女儿女婿,到今天还在拾掇着呢.还说"一位电工师傅还上门给老太太的屋子重新布置电线,让屋子通上了电",我靠,你也不怕老太拿报纸抽你的脸.这"电工师傅"是请来的装修工,姓方,收费人民币两千整.
最后那"400元慰问金"才是点睛之笔.事发后,为了挽回点损失,老太由女儿陪同去社区居委会想要点补助.人家说不行,让去找办事处.后来去了办事处,又说要研究研究.结果还是街道办事处的干部脑袋灵光,第二天就带着记者去找老太了.于是一篇"导向正确"又颇吸引眼球的新闻就被炮制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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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题外话:
事发后,伤者并没有在第一时间被送往医院抢救.而是先被110带到派出所盘问.肇事者是军属.双臂严重烧伤.儿子在沈阳当兵,至今不知道家里的事.
我是今天才看到过期的报纸,是家里人拿来当谈资给我看的.
一个普通家庭的不幸,反映的恰恰是人情冷漠和执法机械.居然因为政治需要被无良记者和基层干部当做吸引眼球的新闻素材.我除了佩服他们的想象力,更多的是鄙夷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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