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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猩猩人类 于 2007-09-10, 04:16:51:

前些年读罢李敖《北京法源寺》,颇为认同。即便根据常识,我们也知道,宪法的根本是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限制行政权力滥用对公民权利的侵害。

印象一:
大清帝国已经颁布有著作权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都到这个份儿上了,让人伸出大拇指。可惜,积重难返。

印象二:
靠天吃饭的小农经济需要自己的政治代言人,这个代言人叫天子也可以,只要在服从宪法即可。缺少这个政治人物,小农们是形不成政治力量的,基本权利极易受到侵害。袁世凯大概没有找准自己的位置。

印象三:
北洋军阀割据,货币上还是统一的。银币有“袁大头”“鹰洋”等,铜币有各式“通宝”,都是硬通货。眼看国民党一统江湖,美国在1934年6月出台《白银购买法案》,这直接导致中国银本位崩溃,通货紧缩,农村地区经济大衰败,中国经济面临整体崩溃。货币不统一,割据加剧。

印象四:
正当农村经济亟待复苏之际,日本鬼子又来烧杀抢,8年之后,又是内战,民不聊生,当生存成了唯一要解决问题,又是积终难返。当国民政府开动印钞机讹诈民众的时候,共产党加紧搞土改,解决吃饭穿衣和生力军的问题。

印象五:
分得田地的农民拥有土地所有权么?或者说土地私有。所谓地主,应该是愿意投资到农田耕地上的投资人,所谓富农,应该是勤劳致富的自耕农。不过,前者在土改中被毙掉了,后者则受到限制和排挤。我猜测,土改之后,谁想投资土地是找死,谁想勤劳致富是欠揍。农村经济充其量是混日子。据说,后来搞初级社高级社,是农民拿自己私有的土地去参股的。不过这股份参进去就退不出来,私有的土地就被集体所有了。2005年物权法草案征求全民意见,有人还在提参股前农民私有的那份土地的问题。

印象六:
公私合营后,旧资本家仍作为社会主义中国的食利者存在,能够从经营利润中分红的。当然,资本家的儿女们都以劳动为荣,反对父母去领这份红利。也有这样的真实故事:三年自然灾害的时候,老母亲不忍看着家人饿死,背着家人去把那份红利领了出来,让一家人度过难关。十年文革及以后,红利的事情仿佛不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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