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这就是“维基精神”和传统道德观念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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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普陀鹅耳枥 于 2007-08-28, 10:10:49:

回答: 第一个不是一般的过分吧 由 pingshcn 于 2007-08-28, 08:14:12:

正是因为维基上的不当内容可以免于法律责任,而不能免于道德责任,于是在不同的道德观的解读下,维基的不当内容问题的责任人也就不同。这主要体现在两个分歧上:

1.维基人认为维基社区的所有人共同是条目不当内容的责任人,管理员并不负更多的责任。而我们认为管理员理应负更多的责任,对此,我的理解如下:维基规定管理员本身必须参与过大量的编辑工作,并为社区成员所信任,因此,管理员已经具有了“公众人物”的性质,而“公众人物理应承担更多的责任”,这是一条虽然并没有被所有人接受,但至少已有相当多的人赞成的道德原则。
(即使从权限上讲,管理员也比一般用户负更多的责任,比如一般用户就解决不了“周济是猪”这种条目文字本身就不当的问题。他们是可以提出删除要求,但最终执行的还是管理员。)

2.维基人认为只要是浏览过维基,发现内容不当的人,都有改正的责任,否则就是偷懒。这显然是违反了自愿原则的(这里借用了一个法律术语到道德领域,可能不太合适)。pingshcn已经说得很具体了,不赘。

在这两方面,“维基精神”是和传统道德观念有冲突的。维基人坚持自己的新理念当然值得敬佩,但是我也不觉得我们用传统观念来打量维基的工作有什么不对。以前就老有人觉得如果谁了解了他们的思想,就应该支持他们的工作,却想不到别人也有了解了他们的思想却反对他们的工作的权利。至少我就不会认同“维基精神”,因为我不认为在“维基精神”下可以真正做好一本百科全书。

看过了今晚上(北京时间)这么多贴子,我收回那些说中文维基管理员志愿精神丧失的话,但我对志愿精神的看法并没有改变。至于有人问我来这里争论的几位维基人是在求什么回报,我的回答是:他们在求别人的理解。如果这次争论过后他们并没有对新语丝心生怨言,那么他们就是合格的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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