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刀客是不是没有分清知识产权的著作权和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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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语丝读书论坛
送交者: jhuang 于 2007-08-16, 21:10:26:
" 所有这些事件,掩盖着一个实质,论文的知识产权属于谁。中国的惯例是属于单位,属于老板,于是乎才有以上的现象发生,而中国论文的通讯作者自然是老板无疑。而国际的惯例呢?在不侵害研究单位的研究机密和专利的条件下,论文的知识产权属于个人。"
实际情况不是这样的,你既然是为机构工作,那么工作时间内劳动成果当然归机构所有,但是你作为相应的知识产权的作者,也应该被承认。
本人对这方面法律不熟悉,还望高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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