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革、闻韧之争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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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李神汉 于 2007-08-06, 14:02:28:

1)在这篇有争议的张发表的BMCL论文里,张基本没有利用复旦大学的物质条件创作,所以复旦不应具有著作权。这一部分内容的著作权应该属于张和有机所。

2)张的BMCL论文内容基本不是在闻教授指导下完成,知识产权不应属于闻教授和复旦。

3)药学学报既然要求修稿,如果对此要求置之不理并过了几年,应属于自动放弃投稿。杂志社对拒不回复的修稿信一般都按自动放弃处理。论文作者对很多他认为难以回答的修稿要求也可以选择放弃并另投它杂志。所以,张的BMCL论文不属于一稿多投。

4)张BMCL文投稿时已经在其相关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开始以后,而且距她说其学生参与了某些试验数据的验证。将其学生名字列在论文作者里面,并无不可。闻及其写手们要反对,请拿出张的学生并未参与论文贡献的证据来。

5)要分清‘学位论文’和‘发表论文’的区别。不要以为凡是写在你的学生的学位论文里的东西都属于你自家的、你想怎么的就怎么的、别人无权过问。复旦的规定并不含有‘复旦学生的学位论文的全部内容知识产权属复旦’的含义,而是反复冠以‘在导师指导下’、‘利用复旦物质条件’等定语,凡是不符合此定语限定的范围的论文内容,知识产权都应不属复旦。其实这很好理解,我在国内读博士时同班有个同学被导师派到美国的一个实验室完成一个课题,后来答辩时那个同学论文的主体便是在美国实验室完成的部分,发论文时也只是在致谢中提到了中国导师的名字而已。这不是很好理解吗?人家美国人提供了思路、试验条件甚至这位同学的工资和机票,中国的导师从思路、物质上没有任何贡献,只是提供了我这位同学一颗廉价的大脑而已。不过,这位同学的学位论文被他的中国导师后来用做申请成果奖和新课题了,这位中国导师也得到了他想得到的东西。所以,我认为,学位论文和正式发表的论文在中国是分别对待的,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各取所需。我无法想象这位同学的中国导师胆敢与美国人争论文的通讯作者署名权。

为什么同样情况在中国国内大学之间就扯不清了呢?其实,许多导师/学校就是刻意模糊学位论文和发表论文的区别,刻意模糊知识产权的界定。好像只要收录在学位论文里的内容产权也就相应都归了学校/导师一样。

学生需要的首先是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答辩通过才算是取得了学位毕业。所以,学位论文的完成是学校和导师安装在学生脑袋上的紧箍咒。就象这位闻教授一样,在张临答辩的前一天晚上还在不断地念这个咒。张胆敢不按闻的要求都写?张胆敢不动员其亲属在次日的答辩会开始时强颜欢笑阿谀奉承掌握生杀大权的闻教授?

6)警惕有人刻意将林教授拉进来的用意。这场争论基本上是张和闻之间的。前段时间林陷于另一场纠纷,而且是个院士,有知名度,现在有人就是想借跟名人撕扯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想把水搅得越浑越好。林用自己的idea、在自己的实验室里指导张做出来的东西当然有权名列作者之一。

7)对于张对闻的所谓的‘人格攻击’,虽然不可作为这场争论的证据,但很多从国内毕业的博士硕士们都应该对那些学霸有过切肤的痛恨吧?好多的学霸逼迫他们的学生做4到5年以上的博士生的就有很多,不是说学生完成的不够,分明就是这些博导在使用廉价劳动力。学霸的个人品行性格学生们要忍受。所以,适当谴责一下那些学霸们也是应该的!何况,闻教授有4名学生在此前被逼迫走了,这还不说明闻教授的手段厉害?

8)Franke和书剑子的两篇文章明显是偏袒闻教授。Franke本人确实是‘水平有限,还未找到对张建革有利的证据’,是因为他戴了有色眼镜,当然找不到。书剑子用了陈凯歌的名言‘见过无耻的,看没有见过这么无耻的’来攻击张,我看这话同样也符合闻教授及其写手们。正是闻教授用卑劣的手段偷偷录下录音并断章取义地为他所用来掩盖闻教授本人企图在那篇BMCL文章上属上自己和其老婆名子的真正最初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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