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传媒频道开设虚假新闻“网上举报箱”的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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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apple 于 2007-08-04, 08:31:51:

这是一则近两年前的启事,快两年过去了,没有见到一则揭露的假新闻。

http://media.people.com.cn/GB/40606/3650041.html#
人民网传媒频道与《新闻记者》联手
开设虚“网上举报箱”的启事
    2005年08月29日09:27     

  新闻造假,是一大公害。社会各界包括新闻界,对虚假新闻报道深恶痛绝,人人喊打。人民网传媒频道和《新闻记者》杂志决定联起手来,常年监督、揭露、批评虚假新闻。我们认为,这一做法是符合新闻界自身利益的,一定会得到大家的支持。我们希望和大家一起,依靠广大受众,尤其是网友参与,共同构筑新闻打假的 “监视器”、“举报箱”、“打靶场”、“防火墙”。

  为此,从即日起,人民网传媒频道将开两个专栏,一个是“曝光台”,收录已经查实、证据确凿的虚假新闻报道的案例;一个是“网上举报箱”,发布网友举报、未核实的虚假新闻。因为仅仅是被举报,所以栏目将及时刊发被举报者的答疑、申辩。被举报的虚假新闻一经查实,便“升格”至“曝光台”,而排除嫌疑者,则予以删除。

  ==〉铲除虚假新闻 坚持真实性原则

  举报者在举报虚假新闻时,必须提供新闻原文,刊载报刊,刊载时间和举报理由,证明其为虚假新闻的依据,以电子邮件形式举报的,请注明文章网页链接,信函举报的附上样报。申辩者的申辩需说明新闻采访写作始末,申辩理由,证明其新闻报道并非虚假的事实依据、材料。

  在此基础上,我们将不定期邀请有关专家分析、点评虚假新闻报道的个案、新闻造假现象的新特点,同时对建立新闻失实防范机制提出对策建议等。在年终开展“十大假新闻”网上投票活动,最后对确认的当年“十大假新闻”予以曝光。

  欢迎网友们关注我们的“曝光台”和“举报箱”,以你们的火眼金睛及时发现虚假新闻,并随时举报,共同把新闻打假进行到底。

  举报信箱:

  chuanmei@peopledaily.com.cn
  xwjz@wxjt.com.cn

  电话:

  010-65368341 021-62791234

  地址:

  北京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网传媒频道

  上海延安中路839号

                     人民网传媒频道

                      新闻记者

                       2005年8月30日

  ●附:虚假新闻的五大表现

  一是捕风捉影的疑似新闻。把小道消息当作新闻来报道,把内部的计划、设想当成现实新闻来报道,这是当前假新闻比较典型的一种表现。这种假新闻看似新闻要素具备,但报道的基本事实没有发生。

  二是凭空编造的虚假报道。这种造假手法最恶劣,数量虽然不多,但影响极坏。有的记者变成了“作家”,虚构事实、编造故事。这类假新闻对新闻界信誉伤害极大。

  三是文题不符的标题造假。这种造假现象目前越来越多,标题要么惊人、要么挑逗,总之有“视觉冲击力”,但文章内容根本与标题对不上。这既损害了当事人的名誉,又有戏弄受众之嫌,严格地说,是一种误导读者的行为,也是一种造假行为。

  四是夸大其辞的失实报道。这类假新闻虽然也有一些事实基础,但对事实又做了很多加工。有的添枝加叶,有的移花接木,在事实之外有不少情节和内容是作者想象出来的。现在个别人的头脑中有一种观点,以为只要新闻的主要事实是存在的,具体情节上有点出入问题不大。这种错误认识必须纠正。因为局部会影响整体,细节失实很容易让人质疑整个报道的真实性。

  五是违反常识的误导性报道。这类报道一般也都有消息来源或者可依据的现成材料,但是由于报道者自己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不强,报道出来的内容与事实不相符。这种低级错误反映出一些编辑记者对科学常识、社会常识、理论常识储备严重不足。

  ●虚假新闻的特点

  1. 文化娱乐报道、体育报道和经济报道是虚假新闻的多发区;

  2. .社会纪实、口述实录、情景再现等造假现象相对严重;

  3. 媒体从业人员公然造假现象有所增加;

  4. 虚假新闻的制造者日趋社会化;

  5. 媒体记者和商家结成利益同盟,相互勾结造假的事例屡屡出现;

  6. 媒体主观制造的虚假舆论热点不时出现;

  7. 虚假新闻造成的后果愈加严重;

  8. 虚假新闻的隐蔽性和欺骗性更强。

  (以上内容摘自《新闻记者》2005年第7期《虚假新闻报道:重拳出击 合力围歼——“坚决制止虚假新闻报道座谈会”综述》)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燕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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