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惟英教授?一个令中国人发抖的名字(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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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bluesea 于 2005-8-13, 19:34:57:

发信人: Ericlong(明宇), 信区: FreeTalk
标 题: 张惟英教授?一个令中国人发抖的名字 (请各位拍砖吧
发信站: 饮水思源 (2005年08月13日18:29:42 星期六)

张惟英,江苏南京人,1949年4月生。1968年作为知青在东北农村插队,1972年进工厂当工
人,1978年考入吉林大学,1982年获哲学学士学位,1985年获法学硕士学位。现为中国人
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政协常委。
  
  先后讲授了“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美国政治经济”、“政治体制比较研究
”、“当代国外社会思潮”、“国情研究”、“行政管理学”等课程。1991年获北京市高
校优秀教学奖,1989年获国际关系学院优秀教学成果二等获,19997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校级
优秀教学成果奖。
  
  研究方向为中外政治体制比较,代表作为《政体比较研究》。主要合著《中国社会主
义建设》获北京市高校优秀教学科研二等奖(1989年)、《中国公务员管理实务》获国家
人事部优秀科研二等奖(1997年)、《邓小平政治体制理论研究》获北京市“九五”规划
精品工程项目一等奖。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学术专著一部。
  
  ==========
  
  1949年出生;民革中国人民大学支部主任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博士
生导师。曾任第九届北京市政协委员。
  
  主要研究领域:中外政治体制研究。
  
  主要著作:专著有《政体比较研究》,合著有《中国公务员管理实务》;《中国社会
主义建设》;《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理论研究》等,
  
  学术活动及成就:先后开设与讲授“中外政治体制比较研究”、“社会主义与资本主
义政体比较研究”,“邓小平国际战略思想研究”、“国情研究”、“世界政治经济与国
际关系”、“行政学概论”等研究生和本科生课程。发表《空想社会主义批判》等学术论
文多篇。
  
  社会兼职:民革北京市委常委;民革中央委员;北京市特约监察员;北京市第二中级
人民法院陪审员。
  
  
  
  北京圣人张惟英女士,佼佼者也,身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中国国民党
革命委员会北京市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政协常委。
  
  在最近一次政协会议上,张惟英女士提出了一个令中国人发抖的立法建议———“关
于建立人口准入制度”。
  
  “人口准入”?若非报刊白纸黑字的呈现,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从来,只听说过猪肉的准入、纺织品的准入、零售业(服务业)的准入,却第一次听
说还有公民在自己的国土上涉及“准入”。甚者,此“准入”将作为法律草案提交北京市
政府,更让人惊诧的是,据张惟英女士述“市政府同意我的观点,我们的观点基本相同。

  
  对于自己雄心勃勃的立法建议的理由,张惟英女士是格外愤慨———
  
  1)“这些人(外地人)素质比较低,长期没有工作后,往往会铤而走险,给社会治
安带来不安定因素。北京城市发展并不太需要这些人”
  
  2)“事实上,北京很多管理混乱的地方就是因为这些人(外地人)造成的,比如说
收废品、恶意乞讨的,他们的存在确实损害了北京市民的生活”
  
  而其实,关于张惟英女士的理由,上世纪的德国纳粹有更彻底的解决方案————1
938年11月9日的“水晶之夜”,希特勒的党卫军、冲锋队也是由于犹太人(许多都拥有
德国国籍)“贪婪、肮脏”的理由,将犹太人准入到了集中营的焚化炉(而关于焚化炉的
“最后解决方案”中,纳粹的内部文件中还强调:只能劝慰 “是去洗澡”。而非公然立法
)。
  
  看来,张惟英女士的理由是有很深历史渊源,非一朝一夕之想!
  
  可又存疑问———为什么张惟英女士的理由,只是针对“素质比较低,长期没有工作
;收废品、恶意乞讨”的外地人?为什么对李自成、毛泽东这样的大人物却不要求北京准
入证?(前者不过是陕西放羊娃;后者,也只是湖南的农民)
  
  难道仅是时间逻辑的不可逆?!
  
  当然不是!
  
  身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北京市委员会委员、北
京市政协常委的张惟英女士,只是不屑“那些素质比较低,长期没有工作;收废品、恶意
乞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贱民!
  
  至于她,当然是有着雅利安人一般的高贵政治血统!
  
  而所幸,作为21世纪文明世界的一员、作为被张惟英女士歧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贱民,我们也能看到“二战”后,构成保障人权底限的三份基础性法律文件:《世界人权
宣言》 、《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公约》、《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后两个公约
,中国政府已经签署,尚待人大常委会批准。)
  
  《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约: 人人有权在国境内的自由迁徙和居住;

  
  《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公约》第二部分第二条规定,人的权利“不得有例如种族、肤
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分等任
何区分。”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序言部分规定,政府“必须保障使人可以享有其
经济、社会及文化的权利”
  
  三个保障人权底限的法律文件中,都反复强调一点———“人类享有免于恐惧和匮乏
的自由。”
  
  那么,作为拥有代议职能的政协委员张惟英女士,却人为制造阶级分化、散布地域歧
视、辱骂中国人、鼓吹政府采纳因户籍身份而必须隔离的言论,就应当追究政治责任。(
作为代议机关一员的张惟英女士,享有在政协会议上的一切言论不受法律追究的权利。但
,这仅指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
  
  兹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提请中国国民党
革命委员会罢免张惟英女士作为北京市政协委员的资格,并报请北京市政协批准。
  
  看到所谓的专家张XX教授的提案,我先是讶异,继而悲哀,然后便愤怒若狂。天啊
,北京!天啊,中国!这就是所谓的专家!这就是所谓的精英!这是多么可悲可叹的现实
!!
  
    关于人权,我们抛开不说;关于歧视,我们暂且不理;因为这些,这些专家说,
那是美国的概念和标准,与我们的国情不符。
  
    那么,我们就说说法律吧。庄严的宪法神圣地赋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自由的
权利,但现在,非精英的国民却连北京都不能去了;行政许可法规范了政府的行为,但这
部新生的法典却被专家和政府扔进了垃圾桶。准入证?又一个新名词诞生了!可这个新名
词严重地践踏了伟大而神圣的宪法,残暴地强奸了行政许可法。难道象外国人所说的,我
们国家的法律都只是书架法律?都只是放在书架上装饰的,而不是用来约束和规范社会秩
序的?难道专家的意见大于法律?这是多么可笑可悲的事情啊。
  
    我们再说说平等吧,虽然谈论这个词对国人来说是多么滑稽和奢侈的行为。但我
还是要说:北京,不只是属于精英的,而是属于全中国人民的!属于13亿中华儿女的!任
何人都没有权利剥夺别人的权利!为了自己享受,为了独占资源,为了有个良好的环境,
就要把别的公民赶出北京,这是人类的行为吗?这是丑陋的、无耻的、自私的、卑鄙的畜
生行为!这和南非、以色列的种族隔离政策有什么不同吗?没有!历史上,我们深受歧视
所带来的深重灾难,现实中,我们被不平等的政策残酷折磨。可我们的媒体,我们的政府
,我们的喉舌,向来都唱高调,主张平等,并痛批美国的黑人深受歧视。可是,黑人的被
歧视也只是民间的行为,政府的一切制度、政策都保持了平等和公平,并竭力保护黑人的
权利。可我们的国家呢?我们的专家呢?准入证这样荒唐的歧视性政策却堂而皇之地成为
政府的制度!!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
  
    你看,张XX的理由是多么的冠冕堂皇:外地人素质低、资源被占用、环境恶化
、生活质量下降等等。天啊,一个专家,所谓的精英居然为了给北京人一个清静的环境而
残酷地驱赶同是中国公民的中华了孙,剥夺了他们进入北京的资格!纳税的时候为什么不
说他们是非精英不用纳税?打仗的时候为什么不说他们是非精英不用卖命?这个社会,不
只是由精英构成的!!张XX这样的专家,太可怕了。
  
    如果北京真的实行准入制度,那么让上海、广州、深圳、武汉、天津、沈阳等城
市也实行同样的政策,来个准入制吧。那样就可以把非精英排除在城市之外,那样,精英
们就可以享受一个安静优雅的城市环境了。到时候中等城市、地级市、县城也来个准入制
,那是何等热闹哦。
  
    可是,我要提醒张XX教授,小心这些非精英“强行进入北京”,用枪炮拿回属
于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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