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说明,引渡必须按照”两地同罪"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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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LB 于 2019-08-14, 21:16:28:

回答: 掉了脑袋再抗议? 港人不认可的原因是港府无法抗拒党国立法 由 silxirt 于 2019-08-14, 18:31:52:

必须在香港也被认定为罪行,不是党国说了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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