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rabbits 于 2005-6-21, 13:35:59:
回答: 实在看不懂这篇新到 由 testtest 于 2005-6-21, 12:46:24:
他们2003年9月27日他们投了一篇稿子给Eur. J. Inorg. Chem.。在那篇稿子里面引用过D.B. Leznoff的那篇文章。说明作者们知道有那么一篇文章。
现在在新语丝批的这篇文章是在这之后的2003年11月7日投稿的。所以没理由说作者们不知道人家的工作。换而言之,是“故意”忽略了人家的工作。
廖教授即不是第一作者也不是通讯作者,只是签个名挣工作量。哈哈,这样辩解也不错。不过如此一来,是不是要把廖教授其它类似的文章都砍掉呢?那可就没多少象样的了。
——廖候选人好像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