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自然”的是受害者,我行我素的是施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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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疫苗 于 2005-1-15, 23:44:33:

回答: 敬畏自然是号召人类对现在所剩无几的未受破坏的自然不作为. 由 fagus 于 2005-1-15, 09:02:14:

小法,你一直宣称你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继承人的,不应该犯这种路线错误。

马毛思想不崇尚空泛地谈论“全人类”如何如之何,而是先把“人类”分成不同的利益集团。你要敬畏的那个“自然”,逻辑上的对应物是整个“人类”。从整个人类考虑问题,大多不会导出来什么可实施的行动方案来。

乌兰查布人民按说最热爱草原,但是当听说地底下埋着矿藏的时候也不免摩拳擦掌,倒是北京人民敬畏自然叫得震天响,草原成了太岁的脑袋,动不得。但是,当城市周边的人民受不了污水废气生活垃圾高喊敬畏自然的时候,北京人民是不会理会的。敬畏或是不敬畏,就看谁胳膊粗。

凡是有“敬畏自然”呼声的地方,就总有受害者,但肯定不是所有人都是受害者。最可能是情形是:所有人都是某一行动的受害者,但其中的一部分人能从中获得巨大利益——往往他们又是行动的发起人。譬如森林砍伐,譬如购买小汽车,譬如草原开荒。获益者才是需要“敬畏自然”的人,可他们却大无畏。让他们收手的唯一方法是受害人的斗争,两相碰撞,最终达成妥协。

东京议定书就是这种碰撞的例子,碰撞的结果就是给每个国家按商定的规则发放排放配额,该配额可以买卖。如果真能升效,说明利益集团之间的相互碰撞就能实现“人类”的共同利益。但眼下的困难是:代表排放量最大的国家的小布什总统拒绝签字。敬畏或者不敬畏,就看谁胳膊粗。

抽象地讨论人与自然的关系没啥用处,因为自然界(自然物)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中介。好像这话是马克思说的,不知道对不对,反正说得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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