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分子,心怀鬼胎:奖励汉族不生,把中国人口减少到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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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tsheringma 于 2018-01-26, 15:38:45:

回答: 减少人口,拯救地球 由 Kurt 于 2018-01-26, 11:49:10:

【2009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程恩富向中央建议:奖励汉族不生,把中国人口减少到5亿】

“新中国成立后的30年,没有实行计划生育或实行不力,是导致改变贫穷落后面貌的潜力未能充分发挥的原因之一,‘错批马寅初一人,多生2亿多人’。30年来,一胎化政策大约少生4亿人,效果很好,值得高度肯定和评价。但抑制人口增长、减轻社会负担的目标只是部分达到,因而需要继续坚持,而不是改变一胎化政策,因为这是关系到子孙后代的重大问题。我国在人们尚未自觉改变传统生育观和人口收缩到适度规模(5亿人左右)以前,则应坚持不懈地对汉族推行『城乡一胎、奖励无胎』的新人口策论。将少数民族、难医治不良头胎等列入特殊情况。只有严格实行‘先控后减’的人口调控政策,总人口先控制在15亿左右,后逐渐减至5亿左右,才能有效缓解我国社会主要经济矛盾和巨大就业的压力。所有城市均不宜推行市民两个独生子女结婚可生二胎的政策,要像1980年中央决定实行一胎化政策那样,广泛通过立法、政策、宣传、教育等配套措施,尽快大力推行更加严格的一胎化新政,积极构建『人口控减型社会』。借鉴日本等发达国家经验,随着人的寿命提高而适当提高退休年龄。‘生育权利’说是绝对生育权观念的反映,是一种片面的、抽象的、自私的权利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7条也指出: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马克思主义一向反对把人权(包括生育权利等)问题绝对化和抽象化。再之,‘生育权利’说割裂了个人利益同社会利益和全球利益的关系。美国东西方中心人口研究所研究员凯伦·梅森的《人口方案侵犯妇女人权吗?》指出:‘一些国家人口迅速增长,而资源十分短缺,孩子生多了就会影响到社会目前和未来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防止生育失控而影响整体利益,政府限制个人的生育自由是完全正当的。’”

(详见《中国经济周刊》2009年第11期《人口政策大争鸣:“一胎化”还是“放开二胎”?》与程恩富主编:《激辩“新人口策论”》一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摘发于《人口研究》2010年第6期和《绿叶》201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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