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虽大,却容不下一个世俗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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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tsheringma 于 2017-08-15, 22: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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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虽大,却容不下一个世俗餐厅?

大汉之鹰001
08.15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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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虽大,却容不下一个世俗餐厅?】

原创 惊鸿

编者按:

此文是宁夏大学此次食堂和扬言砍人事件的总结,宁夏大学目前仍是避重就轻,没有表示要新建世俗餐厅的意思,对某些学生和教师中的极端化思想也没有深刻的认识,更没有要整改的意思。

宁夏大学A、B、C三个校区,目前A为新校区食堂1个,为清真食堂;B区食堂2个,1个清真食堂,1个普通食堂,但据学生证词,关闭起码有1个学期以上;C区食堂3个,2个清真食堂,1个普通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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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人口中,汉族比例达到2/3,在宁大学生中也有相当比例是汉族及其他食用猪肉的少数民族的学子(超过半数)。但是,学校食堂建设规划中却完全不考虑有汉族以及其他民族学生的就餐需求,只在C区保留了一个面积很小的普通食堂,这才是错误。宁夏大学建设清真食堂无可厚非,作为民族团结的象征是应该的,但是普通食堂是否也应该配套建设呢?哪怕数量稍微少一点,面积稍微小一点也可以,而不是偌大的学校,只有一个小得可怜的普通食堂。这和什么破坏民族团结完全扯不上。

权利可以不用,但必须要有。如果说多设立一个两个的普通食堂,就可以上升到破坏民族团结的高度的话,是不是有些匪夷所思了呢?部分人将话题转移为“汉族也可以吃清真餐”、“清真食堂更好吃”,这纯粹是为了将问题导向另一个问题,刻意忽略汉族学生进食普通餐饮的权利被剥夺了的这一事实。某些人意图将宁大缺少普通食堂的问题转为宁大乃至宁夏地区的民族团结问题,事实上,纯粹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刻意模糊、转移焦点。再者,如果以“汉族也可以吃清真餐”、“清真食堂更好吃”,作为辩解之词的话,那我想问一问,牛羊肉补贴为什么不是一视同仁、不分民族的发放呢?总不能好事儿都是你们的吧?为了民族团结,所以汉族等其他民族的学生只能食用清真餐,丧失了吃普通餐饮的权利?

某宁夏籍大领导在谈到宁夏的回汉民族团结时是这么说的:“回族本来很讲究生活习惯的但是他愿意到汉族家去吃饭,什么原因呢?就是这家汉族已经不吃猪肉,完全在这个村子按照回民的习惯生活,大家互相尊重,已经到了这个份上就是,回汉之间都能吃饭,这就是非常典型的例子,说明互相尊重,互相包容。”这句话是不是和上面“汉族也可以吃清真餐”、“清真食堂更好吃”的话雷同呢?原来,汉族等无猪肉禁忌的民族公民与回族等民族公民之间实现民族团结的方式,就是汉族等民族必须不吃猪肉,跟着吃清真餐,在习惯上完全按照回族,这样才是互相尊重、互相包容、民族团结?笔者读书不多,但是确实不能理解这种事实上的民族压迫是包容、尊重、团结?如果这真的叫互相尊重、互相包容、民族团结的话,那笔者觉得,这种团结实质上就是变相的罪恶,埋下了分裂对立的种子。

相信只要有住校经验的人都清楚,学校食堂和社会餐馆的价格相差的是很大的。经济负担能力有限的大学生,凭什么要求他们要去价格高得多的社会餐厅解决自己的餐饮需求呢?宁夏大学可以把食堂剩余的营业房向社会出租,为什么没有地方多设立一处两处的普通食堂呢?这个要求过分吗?

曾记否,当初自称是穆斯林的我党教育系统高级干部前教育部发言人、现语文出版社社长王旭明,曾经大力表彰四川某高校为了一个来自西北的某少数民族学生特意建了一个清真食堂的事情?这还当作民族团结的典范来大力宣扬!如果宁夏大学仅有那么一个、两个对猪肉饭菜有需求的学生,要求建设一个专门的普通食堂,我个人认为是很矫情的。但是很明显,宁夏大学汉族、壮族、满族等其他不忌讳猪肉的民族学生占了相当比例啊。假如一所高校只有一两个吃猪肉的大学学子,笔者是不好意思谴责这所高校不建设普通食堂就是破坏民族团结的,更不好意思要求这所学校为一两个学生建设一个提供猪肉餐的普通食堂的!

我党教育系统的高级干部王旭明可以要求高校为只占很少比例的回族等民族学生专门开设清真食堂,哪怕是一个学生也可以专门开设一个清真食堂。宁大的汉族等无猪肉禁忌民族的学生比例超过半数,为什么我们要求宁大扩建一下普通食堂就是错误、就是破坏民族团结呢?这么赤裸裸的双标的确是不多见。

而宁大针对此事的后续公告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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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上去似乎是虚心接受的样子是吧?实则却是玩文字机巧、欺骗广大网友而已。

胡老师(微博ID:@弗虑弗为)在微博上对宁夏大学就食堂设置的问题提出的质疑如下:

本着认真谨慎的态度,对于@宁夏大学 就食堂设置的说明:https://t.cn/R9ToClM,加以补充完善。亦有疑问,一并提出:

1:宁夏大学公告中,对于贺兰山校区即A区学生提出的A区仅有清真餐厅没有普通餐厅的关切,并无任何解释说明。日后是否会做出改变,将现有餐厅分割为普通餐厅与清真餐厅混合餐厅,还是另建普通餐厅,希望宁夏大学能有进一步说明,以回答学生们最初的问题。

2:据校方公告「其中文萃校区、怀远校区汉餐厅的改造、装修工程均于7月下旬动工」。其中文萃校区即C区,怀远校区即B区。检索学校「通知公告」,仅发现就其中B区清真餐厅(兰竹苑餐厅)及普通餐厅(即学校所谓「汉餐厅」)、C区第一学生清真餐厅共计三个餐厅的发标与招标公告。

也即:C区文萃校区的普通餐厅并不在此次改造范围内。

非常遗憾地是,宁夏大学校方在这里玩弄了一个文字游戏,

将:「其中文萃校区第一清真餐厅、怀远校区餐厅的改造」;

或:「其中文萃校区第一清真餐厅、怀远校区清真餐厅及汉餐厅的改造」;

刻意写为:「其中文萃校区、怀远校区汉餐厅的改造」。

通过仅特别指出B区的「汉餐厅」并置于两处校区名称之后,将此次实际改造两座清真餐厅、一座普通餐厅的改造计划,误导为特别针对两处校区的普通餐厅改造。

——我承认我被误导了,直到今天特别查阅了宁夏大学的「通知公告」才发现事实真相。

综合以上事实,我们可以发现到目前:

A校区:仍无普通餐厅;

B校区:改造现有两座餐厅,清真餐厅,投入66.6万;普通餐厅,投入28.6万

C校区:仅改造现有三座餐厅中的第一学生清真餐厅,投入75.9万;

此次改造项目,清真餐厅共投入资金:142.5万,普通餐厅(即汉民餐厅)投入资金:28.6万。投资金额相差5倍。

抱歉,我没有看到任何关于清真与非清真饮食习惯的学生,会在此次宁夏大学学校餐厅改造后得到任何就餐上的公平。

一切没有丝毫改变。

(此条揭露宁夏大学搞文字游戏欺骗社会的微博,目前已经被和谐了,看来是触及到了某些不可说群体的G点)

看完了胡老师对此事的质疑,相信各位读者都应该明白,宁夏大学到底是不是有虚心认错的积极态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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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了宁大,再来说说那位扬言要拿刀砍人的宁大新生@柯小龙。此学生针对汉族想在宿舍吃猪肉发言:“你要是到宿舍吃,不是指责,我绝对会拿刀砍你的”。 最后党委宣传部一个叫张景的老师把提问想只跟汉族学生一个宿舍以便在宿舍吃猪肉的学生踢了出去,群管理员还指责这名学生是“极端分子”。

在现今的情况下,进入大学的学子99%以上是共青团员、共产党员,团员、党员不得信仰宗教,必须信仰共产主义。回族学生因为自己的民俗禁忌不食用猪肉应当得到尊重,但是也不必谈猪色变、连个猪字都不许提、反对其他民族舍友在宿舍吃猪肉,就不对了。这能用单纯的饮食习俗来解释吗?恐怕不能吧!最大的可能还是因为某个不可描述的宗教禁忌吧。作为接受社会主义教育的新一代大学生(信仰共产主义的团员、党员),不仅不应该推崇这种唯心迷信的宗教陋习,还应该以更包容、更开放的态度来看待猪肉这种再普通不过的食品了,不是吗?当然,我的意思并不是鼓励或者强迫回族吃猪肉,只是希望回族学生在看待猪肉时更加客观、理性,崇尚科学而非宗教。这个似乎无可厚非吧?

2014年,宁夏大学法学院教师高研秋在银川市委党校发表雄文《党代会组大学生法律意识实证研究》,文中公然鼓吹族教绑定、鼓吹伊斯兰教法渗透世俗法律体系。这种犯了严重政治错误的文章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中共银川市委党刊上,银川市委党刊难道已经沦为伊斯兰教极端势力妄图在中国实践沙里亚法的理论输出平台了吗?对此,笔者不知该说些什么。


来自民族界的全国政协委员、宁夏大学副校长马宗保教授就伊斯兰教界才人培养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建议,一是在全国伊斯兰教经学院中打造几所人才培养基地,并予以重点支持;二是提高生源质量,选择经汉两通的后备人才;三是提高办学层次,经学院在培养本科生的基础上,培养硕士生和博士生;四是对经堂教育中的优秀学员进行专门培养和培训;五是课程设置上,增加中国哲学、文化史和各宗教史的内容。

笔者不知这位自身的学者、社会主要高校的副校长是怎么好意思比那些宗教人士还理直气壮地鼓吹用行政力量发展宗教的,这的确让人匪夷所思。不过,参考全国政协委员马副校长的相关提案,读者们大概也就知道为什么宁大教师队伍中为什么会出现在党刊公然鼓吹族教绑定、教法渗透国法的教师了。

笔者在宁夏大学官网查询了宁大现任校领导的名单。现任校领导共12人,其中回族校领导占四分之一。为何宁夏大学的清真氛围就已经如此浓厚了?

无独有偶,清真氛围浓厚的可不只是宁夏大学一家,还有位于北京的首都师范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的清真餐厅专门为少数民族预留了专用餐具,并且注明严禁非少数民族师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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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笔者有几点疑问:

1.    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大学,为何要专门设立不允许汉族使用的餐具,难道是汉族师生很脏不配用这些餐具吗?这是不是涉嫌人为造成民族隔离呢?

当然了,有这种想法也不奇怪。南京理工大学电光学院青协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来到银川市明心清真寺的相关新闻报道中提到:“队员们偶然得知了回族的一个习俗:如果其他汉人都夹过盘里的菜,回族人是不会再去吃那盘菜的。知道这一习俗后,队员们主动礼让,让回族同学提前夹菜,之后又热情地为其夹菜,气氛十分和谐融洽。”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说白了吧,嫌弃吃猪肉的汉族脏,不配和他们同桌而食。就是这种公然的民族歧视,还能被堂而皇之地宣传成民族团结和谐的典范,如此自我作践、自我贬低,笔者真的不知该如何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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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这种少数民族师生专用餐具是否只是针对回族、维吾尔族、撒拉族等十个少数民族师生专用的?壮族、满族、蒙古族、藏族等其他少数民族是否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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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归正传,笔者再来说一说宁夏大学。宁夏大学作为国立的211大学,是面向全国学子的重点大学,而不是宁夏学子专属的大学,更不是所谓的回族大学、清真大学、宗教大学,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大学。汉族等无猪肉禁忌民族的学子在校园里理应享受与回族学生同等的待遇,在饮食上同样也应该同等尊重占多数的汉族等无猪肉禁忌民族的学子,而非一味偏袒、只照顾有特殊饮食禁忌的回族学生,因为这事实上已经涉嫌民族歧视。还把不设立普通食堂、只设立清真食堂当作民族团结和谐的典范?当然了,如果对照前文那位宁夏籍大领导对民族团结的“诠释”,也不难理解宁夏从上到下,相当部分的人会把这个当成是“互相尊重、互相包容”的正面事例加以宣扬。

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民委主任巴特尔日前在《人民日报》上发表文章《坚持好完善好落实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文中阐述如何进一步发挥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时提到:

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就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增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的“四个自信”。这就要坚持统一和自治、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的正确结合。没有团结统一,没有国家政令的统一实施、一体遵守,就谈不上民族区域自治。同时,国家也要依法保障自治地方行使自治权,给予自治地方特殊支持,解决好自治地方的特殊问题。

民族区域自治,既包含民族因素,又包含区域因素。民族自治地方不是某个民族独享的自治、独有的地方。我们所有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组成部分,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家园。戴自治“帽子”的民族,要肩负起维护团结统一的更大责任。在自治地方,各民族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共同建设各项事业。

坚持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巩固国家统一。这是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点。近年来,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和案(事)件时有发生,如果不依法处置,就会进退失据。对此,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

我们要按照建设法治中国的要求,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穿到民族工作全领域、各环节,健全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主干的民族法治体系,用法律来规范民族关系、保障民族团结。要着力推进民族事务法治化,决不搞法外的从宽从严,坚决防止和纠正涉及民族因素的歧视性言行,切实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三股势力”及其破坏活动,切实维护好边疆巩固和国家统一。

请各位仔细阅读一下巴特尔主任文章中标粗的段落。不知宁大的校领导、教师、学生们是否有认真学习中央民族政策?

民族自治区域,以宁夏为例,汉族、壮族、满族等其他民族不是回族自治区的二等公民,不应因为身份证上的民族属性而受到歧视性、不平等的待遇,有权依照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法外的从宽从严。只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依法处理民族事务,才能实现真正的“民族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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