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礼拜了,把藜麥(quinoa)当主食,有些喜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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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cornbug 于 2014-01-17, 12:24:04:

殖民地時代,西班牙人認為這是低下的食物,被禁止種植。

藜麥(學名:Chenopodium quinoa,quinoa读作/ˈkiːnwɑː/或/kɨˈnoʊ.ə/),又稱印地安麥、奎藜、灰米或小小米,是一種南美洲高地特有的穀類植物,其种子可以吃。糧食穀物大多屬於禾本科,但是藜麥很獨特屬於藜亚科,所以被称作“假穀物”。藜麥跟菠菜是近亲。

Quinoa這個字有母親的意思,因為古印加人把藜麥稱作五穀之母[來源請求]。藜麥原产於安地斯山脈,是南美洲最早的作物之一,約在西元前3000-5000年就發現有種植這種作物的遺蹟。藜麥喜歡高海拔,在海拔4000米的高山上,藜麥能長的非常高而且強壯。目前北美洲的美國農業公司正在利用基因科技研發低海拔也能生長的藜麥,将對南美洲的農業產生負面影響[來源請求],所以現時南美洲農業機構大力推行有機品種,以對抗將來可能面對的生態危機,保護藜麥這個古老的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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