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被当替罪羊了。化学品搞错了,或者夫妻俩有别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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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whatistruth 于 2013-12-20, 15:35:24:

回答: 山东发现4件有毒快件致1名网购市民死亡 由 095 于 2013-12-20, 13:05:05:

氟乙酸甲酯的有毒危害性,查到的列为:可燃,对眼睛、呼吸系统、皮肤有刺激性。
http://www.chemicalbook.com/CAS_453-18-9.htm#%E5%AE%89%E5%85%A8%E6%95%B0%E6%8D%AE
引用:
无色透明液体。沸点为104.5℃,相对密度为1.1744,闪点-32℃,蒸气压(20℃)为80Pa,折射率为1.3679。

沸点100度,蒸汽压80Pa.
作为对比:乙醇的饱和蒸汽压 5.33KPa
http://www.chemicalbook.com/ProductMSDSDetailCB2362508.htm

引用:
【危险类别码 】

R10-R36/37/38
【安全说明 】

S16-S26-S36

氟乙酸甲酯本身并不算是挥发性液体。普通人拿到鞋盒子,能吸入导致“呕吐、昏迷”以致死亡。地方医院很快就给出死因是氟乙酸甲酯中毒? 这要到什么量? 吸一吸的量?
而且其妻也有相同症状。这个就算是泡过的鞋转了一下手,毒倒了夫妻俩。 那运送的司机。中间进出泄露的车厢的应该早就死定定了。

农村夏天打农药中毒也是应为高剂量暴露在高毒性的农药条件下。这个至少在性质表上不算高毒性,高挥发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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