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5, 看看张春桥的发言合不合你的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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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true 于 2013-08-05, 19:34:59:

(注:1976年9月9日毛泽东主席逝世,“四人帮”之一张春桥于1976年10月6日与毛泽东夫人江青、毛泽东侄子毛远新等人被以“党内走资派、妄图复辟资本主义,疯狂反对伟大领袖毛主席”的罪名被逮捕,后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当时张春桥的职位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总政治部党委第一书记、中央军委委员、常委。该文是张春桥在被审判期间的发言。) -

按照这个世界的规则,我早就想好了有这么一天的。我的发言并不是打算在一个即将走向资本主义道路的政权机器前为自己辩护,但既然今天你们还打算维系一个伪善的辩护程序,我不介意在这里和你们安排的旁听者聊几句。 -

我从来不认为我是纯洁无暇的圣人。这个社会有100条或更多的理由指控我有罪,但正如我预料的,你们指控我的罪名在这100条之外,而且制造的罪名非常不专业。比如说与林彪集团合作。那些为我炮制罪状的人不知道有多少次曾和林彪集团一起密谋杀光所谓的“文人集团”,也就是无产阶级继续革命派。或许几十年以后,你们会给自己曾经的同谋翻案,同时继续称我为罪人——我会很高兴你们这样做,因为我耻于让另一个懦弱的反革命集团分享我被走资派打击的光荣…… -

……你们现在面临一个非常矛盾的问题——毛主席。你们试图继承他的权威,你们试图继续尊他为领袖,你们试图宣称自己和毛泽东的革命路线一脉相承,你们知道甚至不能和逝去的伟人对抗……但你们绝对不同意毛主席建国以来的革命路线,本能地要保护自己官僚机构的特权……因此我们被推上这个审判台来为毛主席的“错误”负责,我对此既感到光荣,又感到惶恐……我作为毛主席革命路线的具体执行者之一,断然不敢于独占这一理论成果的发明权,但我很乐意看到,我因为这一路线而被审判,这是一个光荣的职责! -

我知道,我们其中有人会认罪,会痛哭流涕地忏悔,会声泪俱下地揭发自己和林彪集团的合作……这同样在意料之内……历史总会在恰当的时候甩下一些人,因为他们本来就不配历史给他们的责任,当不起这份光荣。当然,你们不会因此饶恕这样的人——因为他们的能力限于污辱自己…… -

就在我被审判,被指责的时候,人民公社正在被解散,独立的工业体系正在瓦解,成千上万的人正在以各种罪名被正式或非正式的法庭判罪、私刑处死。那些联动分子正在迅速的被提升,千百万重新获得权力的中小官僚正快活的让子女联姻,为利益集团补充新的血液……这绝不意外,而且由于你们窃取了人民几十年积累的工业财富,你们有能力在短期内收买人心……让被蒙蔽的人民一起声讨我们革命派的罪行……这种小伎俩混的了一时,能混一世吗?慎重的说,或许能吧,如果这“一世”指的是我们这一代人的话。我还不老,但在我有生之年,未必能看到你们的灭亡,但我可以看到你们的堕落,看到你们的子孙走向疯狂!看到你们镇压群众,看到你们在群众中埋下另一次革命的火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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