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尊重自由和权利,不戴帽喷气:河南两名官员戴罪屡次被提拔 官方称不知其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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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095 于 2013-05-09, 00:4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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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两名官员戴罪屡次被提拔 官方称不知其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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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09日04:39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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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不知道他被判刑”能说得过去吗]

  2010年5月6日,固始县国土资源局地产交易中心原副主任杨志辉因犯有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被固始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杨志辉不服一审判决,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年8月20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信刑终字第236号裁定书判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后近3年间,杨志辉在刑期内并未被开除公职,而是调任固始县国土局城市土地监察大队任副大队长。

  无独有偶,按照“(2009)固刑初字第247号”文件资料显示,该局副局长许新也曾被判“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此后数年,许新先后担任固始县国土局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并最终升任为固始县国土局副局长。

  “许新在固始国土局担任矿产稽查大队大队长时,因不负责任使公共利益遭受重大损失。2010年1月27日,固始县人民法院作出了玩忽职守罪的判决。”一位当地媒体人介绍。

  然而,针对上述事实,固始县国土局局长潘家云称:“这件事不是一句话两句话能说清楚的,对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的处分,必须由人事部门作决定。到现在为止,法院没有给人事部门提供法律处分方面的依据材料,人事部门也没有对他(杨志辉)作出任何处分的决定。现在,谁也不知道他(杨志辉)判刑没判刑,谁也不知道他处分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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