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这就是吃人的社会:“老人猝死,年轻人应有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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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whatistruth 于 2014-09-12, 10:33:48:

不做好事要代价。小伙凭啥要让座啊?就算小伙子没有家教不道德,也轮不到一个路人来教训扇耳光吧?
被扇四个耳光也被解释成肢体冲突。
好吧,冲突了,猝死了。又毁掉一个年轻人。

引用:
当事小伙已经找到

  昨日16时,记者从建设路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了解到,和老人发生冲突的年轻人已经找到。

  “多位民警一刻不停查找监控,最终获取了当事年轻人的清晰照片,并根据他的行动轨迹,最终于9月10日晚10点在其学校找到了他。”办案民警介绍,随后小伙到公安部门配合调查,根据他的叙述判断,他和老人确实因让座发生了纠纷。

  “他是名在校大学生,外地人,20岁,当时他在金水路民航路站上了919路公交车,本来要坐到终点站中原路西三环站学校附近。”民警介绍,老人应该是在建设路嵩山路口附近上的车,在建设路文化宫路口与年轻人发生了争执。

  “两人发生争执和肢体冲突后,下车又发生肢体冲突,随后两人一起上车,有乘客担心再发生冲突,就劝年轻人提前下车,年轻人就在桐柏路与市场街附近下了车。”民警称,老人晕倒的具体时间还需进一步询问。“因为年轻人和老人发生了肢体冲突,老人猝死,年轻人应有部分责任,尸检结果还要五天左右出来。”

  昨日17时30分,记者赶到建设路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二中队,希望能见到这名大学生,但直到18时20分,该大学生还在讯问中,民警称不便让他与记者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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