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版主挑个刺,如版主确 在美买了房,崔的言论不是诽谤,诽谤必须是虚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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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psuftmak 于 2014-07-25, 16:02:23:

方舟子,"本案关键在于,崔永元诽谤我骗钱在美国买了300万美元或67万美元(崔先后有两个说法)的豪宅。崔永元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我在美国买了豪宅,更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我是骗钱买的豪宅,这就是重大诽谤。另一个关键在于崔永元诽谤我搞“黑基金”骗钱。崔永元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我管理过任何基金,更没有证据证明那是骗钱的“黑基金”,这就是重大诽谤。"

关于"诽谤",维基百科里是这样描述的,"诽谤必须是虚构事实,如果是客观事实,则不论是否对他人构成伤害,都是不能成立诽谤罪。"

所以说,如果版主确实在美国买房了,说崔是在诽谤版主是不成立的。但我也不知道应当用什么去指控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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