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香港卫生局长:法律禁止任何人在公共地方便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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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伊犁 于 2014-04-28, 19:31:40:

【香港卫生局长:法律禁止任何人在公共地方便溺
2014-04-28 19:34来源: 羊城晚报

新闻摘要: 并非要针对任何一个族群或人士,这个(公共卫生)原则和香港法例是平等实施的,对所有人士,无论是香港市民及所有从外地到香港的游客,都应该尊重香港的法律。其言论并非针对任何一种人士,只是因为香港的法律和公共卫生的精神。


希望港人用平常心对待与内地旅客的冲突,不需要以针对性言论批评;也希望内地旅客注重公众礼仪。

——— 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

并非要针对任何一个族群或人士,这个(公共卫生)原则和香港法例是平等实施的,对所有人士,无论是香港市民及所有从外地到香港的游客,都应该尊重香港的法律。其言论并非针对任何一种人士,只是因为香港的法律和公共卫生的精神。

——— 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

有任何纠纷,我们前线的警务人员都会尽最大的努力来为双方排解。很希望全港市民都本着好客之道,任何的争执不论大与小,能够付出多一分的理解、多一分的关怀。

——— 香港保安局局长黎栋国

南都讯 内地男童在香港旺角街头小便遭港人拍照,事件引发两地社会热议。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昨日出席公开活动后会见新闻界,被问到如何看待内地两岁儿童公开便溺事件,高永文表示,香港法律禁止任何人在公共地方随处便溺,他呼吁所有人守法。而香港保安局局长黎栋国则希望香港与内地双方冷静处理。

港人及游客都应尊重香港法律

本月中网上出现一段视频,一名两岁内地男童早前在香港旺角街头小便,还被怀疑留下大便,其间被港人拍照,男童父母要求港人删除照片最终引发冲突,报警处理。

对此,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昨日回应事件表示,在公共卫生的原则下,无论是香港或其他任何地方,除了在自己的居所要顾及个人和家庭卫生,在公共地方时,也应同心协力,保持公共卫生;从香港的法例角度看,的确有法例禁止(任何人士)在公共地方随意丢弃废物或便溺。

高永文指出,必须说出这些(信息),并非要针对任何一个族群或人士,这个(公共卫生)原则和香港法例是平等实施的,对所有人士,无论是香港市民及所有从外地到香港的游客,都应该尊重香港的法律。有记者问到会否在口岸加强有关法例宣传,高永文表示会考虑加强宣传及教育。最后他还是强调其言论并非针对任何一种人士,只是因为香港的法律和公共卫生的精神。

高永文解释,并非每个角落每个时刻有执法人员在场,因此未必每宗街头便溺个案都能有效执法,但如果真有违法行为发生而执法人员在场,一定按法律执法。

希望双方平心静气处理

香港保安局局长黎栋国前日回应事件时表示,希望市民多些理解,警方也会尽力协助。“有任何纠纷,我们前线的警务人员都会尽最大的努力来为双方排解。很希望全港市民都本着好客之道,任何的争执不论大与小,能够付出多一分的理解、多一分的关怀。”黎栋国表示,内地与香港生活方式不同,难免有冲撞,希望双方平心静气处理。

香港大学感染及传染病中心总监何栢良昨日表示,在一个大城市随地便溺,并非卫生做法,担心如果类似情况频密会在公共卫生及疾病传播方面构成威胁。何栢良表示,理解两地文化差异,但认为无须以对抗及挑衅方式处理。他建议市民在街上遇见类似情况,可尝试用友善态度与对方沟通及解释,不适宜采取过分激烈行动。他希望香港政府及相关旅游机构,多做教育工作。

知多D

●根据香港法例《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4条,在公众或无掩蔽的地方、或其它不适当地方大小便,都属妨扰罪及杂项罪行。

●《公众洁净及防止妨扰规例》第8条列明,任何人在照顾12岁以下儿童时,不得在没有合理因由下让小孩在公众地方大小便,否则可被罚款5000港元。

[ 编辑: keny ]】

http://news.dayoo.com/china/201404/28/54503_362004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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