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兴的公检法: 长春检察官海南办案之旅: 坐头等舱 住五星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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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095 于 2014-02-12, 05: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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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检察官海南办案之旅:坐头等舱 住五星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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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2日07:09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刘万永 成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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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南办案期间,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的房费由“证人”控制的公司支付。本报记者刘万永摄

  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李晓明等办案人员多人次到海南省的海口、三亚等地,调查齐屿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详见本报2013年9月16日《吉林检察院公诉海南土地案引发管辖权争议》)

  齐屿的丈夫翟学军实名举报称,本案的一名“证人”其实是与齐屿有利益冲突的“利害关系人”。有证据显示,这名“利害关系人”控制的公司,支付了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办案人员在海南办案期间的住宿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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