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养老可以,孩子就不要回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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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NewL 于 2012-04-18, 00:05:03:

TG反人权!

http://news.163.com/12/0418/07/7VC01L8K0001124J.html
就“二胎是香港籍,是否涉及超生”这一问题,记者今天拨打了国家人口计生委12356“阳光热线”。据工作人员介绍,如果父母均为中国籍,生育的第二个孩子即使有香港籍,仍然属于违法生育,国家对此有明确规定。

如果孩子不带回境内抚养,属于违法生育,但不征收社会抚养费;如果孩子两年内在境内连续或者间断居住满18个月,就占用了中国内地的抚养资源,将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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