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土地没有被北京市政府收回,根据2002年野力集团负责所有琼民源资产,包括民源大厦的的事实。那么到07年土地就是野力集团的。那么他们完全没必要让远华在中间抽头,再转让给潘石屹。
我上次贴出野力在07年4月份的时候发出的招商计划,上面意向投资者已经有SOHO 中国。但却没有远华集团或者远华地产。说明任所描述的,为了在规定时间在交上钱,才找远华垫付,是真实的。
而是上述假设错误,土地使用权就是野利集团的,是他们直接转让给远华的。这也没有明显的利益输送,因为土地使用权本来就是已经是民营的。远华做了一个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