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8)日,全区工商、公安机关打击非法传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拉萨召开。近年来,非法传销活动已给我区人民群众造成了上千万元经济损失,引起了我区公安、工商、经济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洛桑旦达表示,我区公安、工商、经济管理部门将合力围剿非法传销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近年来,非法传销活动在我西藏日益增多,已成为影响西藏地区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
非法传销的两种主要方式,一是通过发展会员,通过收取高额入门费,进行拉人头传销,西藏那曲、昌都等地的数百名农牧民群众参与的天津天狮集团传销活动已造成了60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二是利用公司合法外衣和品牌产品,以代理、加盟、专卖、连锁等方式进行传销,我区山南、拉萨等地部分群众参与的富迪健康科技公司传销活动,造成了50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