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仙的女儿也逃不过世间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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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红尘过客520123 于 2012-11-01, 04:12:09:

近期网上刊登了一则有关宇宙主佛李洪志的女儿或将与非法轮功人员结婚的消息。按常理,女大嫁人是喜事,我们要恭贺李洪志及其女儿。然而,作为神仙的女儿---“大法弟子”嫁给非法轮功人员——“常人”,按照李洪志的说法,那结局却是很可悲的。为此,笔者不仅不敢祝贺,而且还要规劝李小姐放弃这段将是可悲结局的婚姻。理由如下:

——“大法弟子”要遵循“师父”的教诲,女儿李美歌也不例外
法轮功的创始人李洪志自称是神仙,神仙规定了修炼法轮功的人必须顺从“师父”。在《转法轮》中,李洪志反复强调:“不得管传播法轮大法的学员(弟子)叫做老师、大师等,大法的师父只有一个。进门不分先后都是弟子。”确立了李洪志独一无二的地位,那就是在“法轮功”这个群体里只能听命于李洪志。而女儿李美歌虽是法轮功的上层“领导”,但按照其父亲李洪志的说法,仍然是“弟子”。作为弟子当然要遵循“师父”——父亲李洪志的教诲了。
而李洪志是怎么要求弟子对待婚姻的呢?按照李洪志的婚姻观,女儿李美歌是否适宜结婚特别是适宜与非法轮功人员结婚呢?

——“师父”告诫“大法弟子”“常人”是垃圾,李美歌不能与“常人”结婚
按照李洪志的说法,大法弟子是走在神路上的修炼人、是超常人,与垃圾站里的常人差距相当的大,这两类人不能做“比翼双飞”的夫妻。并且天上的神与地上的人过夫妻生活,是“和泥”,为此,常人与神结婚,那是亵渎神呀!所以大法弟子不能有情欲,更不宜结婚。
为此,奉劝李美歌小姐千万别与“常人”结婚。若是与非法轮功人员---“常人”结了婚,那也将是无性婚姻,结局是可想而知的悲惨,因为没有一个正常男人愿意娶一个花瓶做老婆的。
既然神仙女儿李美歌不能嫁给非法轮功人员即“常人”,那么,她能与“大法弟子”结婚吗?

——“师父”要求“大法弟子”放弃情欲,李美歌跟谁结婚都不行
李洪志曾多次告诫修炼法轮功的人,不放弃情欲,不仅不能修成“圆满”,而且“魔”也不会饶恕他们。
李洪志的以上说法,已经很明确表白了作为“大法弟子”不能有人的感情,如果有了也要逐渐修掉,若修不掉那是有“心魔”、是“乱法”,不仅无法“圆满”,而且还会被“旧势力”推下修炼的台阶,再回到“常人”的层次,甚至进地狱,也就是说,大法弟子对谁都不能有情,跟谁都不宜结婚。
那么,作为“大法弟子”的李美歌,必须要按照“师父”的要求不结婚,否则,“师父”会六亲不认的。再者即使“师父”想管自己的女儿,旧势力也放不过“惑众乱法”的“魔”,所以,奉劝李美歌向“精进”的师哥师姐们学学,克制情欲,不跟任何人结婚。
李美歌若是“犯了戒”——为了情欲而结婚,按照李洪志的说法,谁“都不会保你,而且都会把你往下推”,直推到“痰盂”里,那是“师父”给最不听话弟子安排的。那就可怕了。
  所以,笔者奉劝美歌小姐做一辈子尼姑吧。若是真忍不住情欲,那就打倒骗子父亲李洪志,否则美歌小姐万万不能结婚,结了婚害己坑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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