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蒋方舟运动中的一则小启示:指控、质疑和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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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OldMountains 于 2012-08-07, 17:10:43:

指蒋方舟被代笔、主动抄袭、参与高考舞弊。这是指控。这不宜谦虚地叫作质疑。质疑应当区别于指控!后者是严重的事情,需要很强的很确凿的证据。当我们真切意识到我们是在指控的时候,是不是就比模糊地用质疑这个字眼的时候谨慎一点?

当我们发现蒋方舟竟然在1月2日把所谓1月13日的考题“泄露”并作了一篇文公开登出来,直接反应是什么?应当是信息上有什么不完整或讹误吧?而不大可能是“舞弊”证据吧?因为我们至少得假定,蒋方舟是个智商正常的人吧?再不济,起码她妈妈或背后的任何利益攸关者(如果有的话)是智商正常的人吧?任何智商正常的人都不会把自己参与的舞弊关键情节特别不在意吧?而且是提前预告出来,而且在这么多年一直被质疑甚至猜疑笼罩的氛围下一直把自己的“罪证”晒到今天?我们需要多么强的指控心理下才能跳过这个明显的逻辑思考啊?

这个时候,发现事情对不上榫,提出疑问是自然的,合理的,正当的。但如果问题仅仅局限在就事论事上,才叫做质疑。

而引向一个“舞弊”的“显然”结论,那就叫做指控了。指控当然也可以就事论事,只是它必然包括更多的事,必然有更多的严密的证据,比如就这个日期问题排除了信息讹误的可能之后进一步的合理推论。

但在上面所说的质疑阶段一步达到指控,就不是就事论事、脚跟稳当的指控了。因为中间环节并没有被调查,调查之前就结论“显然”了。不管最后我的指控成立不成立,目前这一步的指控,只能叫做荒唐的指控。

指控比较质疑来说,更容易陷入荒唐,因为前者负担着一个“结论”。

澄清,可以是被质疑者、被指控者的行动,无论质疑或指控看起来靠不靠谱。这是被质疑被指控一方的不幸的负担,无论质疑或指控成立不成立。

澄清,当然也可以是旁观者的帮助。

有些事情,定位在质疑比定位在指控对双方都有更有利,不必承受不必要的损失。让澄清应对的是质疑,而不是指控,有时在技术上也更有效率。

举个例子。清华给蒋方舟承诺加60分。这个承诺是正式高考前还是之后?因为有人近乎指控地质疑说,这60分给得太蹊跷了,给50分蒋方舟都不能被录取。那么,如果澄清了这个承诺是在正式高考蒋方舟的成绩出来之后,那么当然这个60分就岂止蹊跷,完全是因人设限么。不是舞弊,起码也是营私(我补充定义一下:在规则允许的范围之内的损害他人的利益交换)。

那么,不预设答案,纯粹的就事论事问清楚事实,这就是质疑。不是带有结论的指控。这里的质疑的澄清,可能增强我心中的指控也可能否定它。

我看到有说法,这个加分承诺是自主高考结论出来之后、正式高考开始之前的事情。(“降60分是半年前就与学校签了协议的,不是临时决定的。”蒋方舟的妈妈尚爱兰在2008年说的。 )

那么这个澄清,就大大削弱了我心中的“蹊跷”怀疑。因为谁有那个本事正好让蒋方舟险过她的特别录取线?

至少,这个角度的质疑可以释怀了。

当然,这个事前承诺说法的真实性,以及清华做这个决定的更多背景还是可以深挖可以质疑的。

但显然,这个具体问题上不宜让指控插足。

显然,不使用指控,可以降低火药味,减少烟雾于是提高透明度,也可以使双方、尤其是质疑方比较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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