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毅的结论正确。但是把打假球和弄假论文相提并论是不合适的


所有跟贴·加跟贴·新语丝读书论坛

送交者: Xysreader 于 2012-08-07, 08:56:23:

完全同意姚的结论:羽毛球运动员的假球如果是有责任,首先是规则制造者的责任。但不同意他把这与学术造假相提并论。

这次羽毛球运动员打假球的目的,是为了取得最后的胜利。虽然中间过程让一部分观众不满意了,但是运动员跟观众之间并没有商业服务的契约,而是组织者和观众之间有门票收入之间的利益和服务关系。运动员的假打,除了让观众不好看之外,没有产生任何其它负面的后续社会效应。而假论文的后果,不仅仅是欺骗了学校和杂志,而且会误导后面的科学研究和社会认识。所以,把与观众没有契约的运动员打假球,与跟社会有契约的学术造假放在一起比较,是非常不合适的。

姚毅原文:

  “奥运会羽毛球比赛是挺难看,不过首先该罚是修改规则的国际羽联,其次是我国羽联和球队,最后才是运动员。如果北大生科院宣布谁在Nature上发表论文可得奖金百万,那么,给了奖以后,如果发现论文造假,首先应该挨罚的应该是宣布这一规则的院长,因为他没有说清楚,而以论文发表在Nature为唯一标准。(这不是纯粹假设的笑话,这个事情实际发生过,原北大生科院院长在农大当校长时宣布,而且农大落实此悬赏奖了两篇论文的作者,一篇Nature、一篇Cell,现在同行基本都不信这篇Nature,作者没挨罚,校长升了官)。”




所有跟贴:


加跟贴

笔名: 密码: 注册笔名请按这里

标题:

内容: (BBCode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