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JFF 于 2006-5-19, 21:13:04:
回答: 这话有什么错吗? 由 珂寒 于 2006-5-19, 15:17:05:
错就错在"必须加以制止。"制止:用强力阻止;强迫停止。“为别人的毁谤打过官司”不是预先制止毁谤的自由,而是追究毁谤的后果。“可接受的”和“加以制止”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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